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根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擬回購註銷限制性股票2,436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62%。回購註銷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將由3,924,206,991股減少為3,899,846,991股,公司註冊資本也相應由3,924,206,991元減少為3,899,846,991元。根據公司需要,副董事長1人修改為副董事長若干人。

上述減少註冊資本和副董事長人數變化涉及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款,《公司章程》修訂對照表如下:

除上述條款變更外,《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條款不變。

本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審議通過。

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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