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张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7月23日-7月26日,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张某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一案在辽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辽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志刚率领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张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我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策划、实施了多起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势力范围从辽阳县小北河镇蔓延至沈阳市辽中地区,该组织欺压百姓、大肆敛财、无视法律、称霸一方,严重地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张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在四天的庭审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讯问、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条理分明,答辩思维敏捷、驳斥有力。省检察院派员对庭审活动进行了指导,市检察院、市中法、市公安局、县委政法委相关领导观摩了庭审活动。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张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该案是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出庭公诉的首例涉黑犯罪案件。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犯罪分子,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张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下一步工作中,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及线索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努力营造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氛围,并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开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