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給的彩禮結婚後女方應不應該交還給男方?

山東菇涼


結婚是相愛的男女雙方結合在一起共同生活。既然共同生活,財物應該共享。彩禮不是法律規定必須給的,是古代民間遺留至今的婚嫁禮儀風俗,也是男方送給女方的禮金,表示對這門婚姻的認可。至於婚後彩禮是否應交給男方,可隨女方的心願。既然給了女方,女方就掌握了決定權。雙方既然走到一起,需要共同擔當生活的責任,沒必要在財務上分你的我的,心已融合在一起,財務還分彼此嗎?

婚姻不是買賣關係,女方養了女兒,男方也養了兒子,現代社會男女是平等的,男女因愛情走到一起,互相贈送禮品,是對愛情的肯定,是對對方情意的表達!女方若不把彩禮交還給男方,男方也不會責怪;若交還給男方,顯示女方的大氣、非物質女性,更表達了女方對男方的一心一意,情深至極!


悅心閣D


如果給那當初為什麼叫彩禮?

像我們內蒙古三線城市的彩禮,一般都是包含三金和衣服婚紗照的,8.8萬,6.6萬,偶有10萬的彩禮(少數),一般8.8居多,婚前置辦一大堆東西會花的七七八八,剩下2萬左右就是給女方父母辦喜事用了。婚後兩個人共同努力再賺錢攢錢。

我身邊好多女同學結婚都是給父母一部分辦喜事用,有的女方父母會陪嫁幾萬,但是會直接給女兒存摺。很少有女方收到彩禮直接再歸還男方家。既然要求歸還那就不叫彩禮,叫借款比較合適。


小艾愚魚


你好,我是飄渺雲霧,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我認為婚前給的彩禮結婚後女方不應該拿出來交還給男方。

1、彩禮並不是給女方個人的

彩禮是男方對於女方提親時給的,說白了其實彩禮不是給女方的,而是給女方父母的,感激她們將女方養大,教的好。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在結婚前男方給女方下聘的禮的習俗,這個聘禮也就是所謂的彩禮。

一般男方將彩禮錢交給女方父母后,大部分的父母會將彩禮錢返還給自己的女兒,讓女兒把這筆錢作為她們小家庭的存款或者用於買傢俱,家電等。

但是不管怎麼說,彩禮錢是歸女方父母所有,因為疼女兒才返還給女兒作為自由支配的財務。

並不是還是男方的,也就不存在把彩禮錢還給男方一說。

2、家庭困難如果女方願意可以拿出來作為備用資金

父母將彩禮錢私下裡給了女方,也就是女方的個人財務,如果女方願意,可以拿出來使用。

比如:如果你們小兩口有房子,目前在還貸款,但是就現在男女雙方掙得錢,生活比較窘迫。

或者女方自己看不過眼,覺得慢慢還貸浪費錢。有心的話也可以拿出來還貸。

當然,在你用之前,可以跟父母打個招呼,以免她們心裡不高興。

畢竟當初把彩禮給你,是因為心疼裡,想讓你有個底氣,手裡有些錢心裡不慌。抱著的是疼你的心態。

你因為心疼你老公,拿出來用了,那麼最好給父母打個招呼,說明下吧。

這樣其實也是一種變相的把財力還給了男方,因為這種花銷還是用給了你們自己的小家庭,這樣你父母也不會有太多想法。

當然,如果不是必須要用的開銷,我還是建議不要拿出來用,也不要還給男方。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幫到你,我是飄渺雲霧,喜歡我的回答就給我點贊,關注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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