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陽法院:最“短”的案件 最“薄”的卷宗

近日,鳳陽縣人民法院小崗村人民法庭現場審結了一起變更撫養關係糾紛案,從立案受理到審結、履行完畢,僅用了不到30分鐘,法庭在原告方兩頁的口頭起訴筆錄中同時完成了被告答辯應訴、調解、徵求未成年人意見、履行等工程流程,最後形成的案卷只有十幾張紙,這是最“短”的案件也是最“薄”的卷宗。

2018年3月,朱某某和張某離婚案在小崗村人民法庭達成調解協議,雙方約定十歲的兒子由父親張某帶領撫養,由於兒子患有疾病,受到學校同學的區別對待,2019年秋天起,孩子便不願意再去上學,張某也為兒子的教育問題傷透腦筋。而此時,朱某某已經再婚,居住外地,雙方就孩子的撫養監護、上學治病、撫養費負擔等問題產生糾紛,多次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張某也因工作、住房、孩子撫養等問題情緒不穩,與朱某某屢屢爭吵,孩子也一直輟學在家。

愛子心切的朱某某,來到小崗村人民法庭,想要回兒子的撫養監護權,法庭當場為其製作口頭起訴筆錄,在筆錄中向被告張某告知起訴內容。鑑於孩子的實際情況,法官建議雙方平時多一點耐心、愛心,也可將孩子送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張某每年在另給予朱某某經濟幫助,雙方接受了法官的建議。在徵求孩子的意見後,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兒子的撫養監護權變更至朱某某名下,張某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500元,每年給予朱某某經濟幫助10000元,法庭當即製作民事調解書,朱某某將孩子領走,案件當場審結並履行。

近年來,小崗村人民法庭不斷推進家事案件審判改革,與婦聯等部門共建“家事調解中心”,陸續推出家事調解員、家事調查報告、心理危機干預等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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