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希望她越來越醜,等到沒人喜歡她的時候我再撿個大便宜,這樣很過分嗎?

銳銳CC


不止過分,還很幼稚自私。第一:世界上的愛情90%都是產生於外貌,你既然喜歡上她了,那麼肯定是她的外在吸引了你,如果她失去了一開始就吸引你的東西,你能保證往後就一定不離不棄嗎?一輩子可是很長的!

第二:真正的愛情,應該是希望對方好,然後自己也不差,旗鼓相當才能讓一份感情走得久遠,而不是你所謂的她越來越不好,你就可以趁虛而入,這樣的感情走不遠的,因為你一開始就注入了以同情可憐的心態去面對她,等你的同情心消失的那天,那麼她也就沒有價值了。

第三:每個人都有追求美好事物的本能,愛美也是人的本能,如果讓一個人最起碼的本能都喪失了,那麼她的人生還有什麼意義。作為一個成熟的人,你既要具備欣賞美的眼光,同時也要具備足夠匹配美的能力,更要具備包容美的心胸;

第四:我老公是個特別不會打扮的人,浪費了那張桃花臉,從我和他在一起以後,我致力改造他,看著他穿著我給他買的衣服,越來越帥,我心裡的成就感就越來越大,每天看著這麼帥的身影在身邊,心情都會格外明朗,所以,我們為什麼要把身邊的人醜化了,為了自己的眼睛,怎麼也得讓對方越來越好,這樣也是對自己眼光的肯定。


睜不開的小眼睛


兩個字過分,三個字很過分,四個字非常過分。

你的想法折射出你是個自私自利、心胸狹隘的人,你卑鄙齷齪的想法影射出你的厚顏無恥、愚蠢可笑和荒唐可憐。同時也暴露出你是一個不自信,缺乏自信的人。然而人無完人,你敢這樣提問說明你挺率真,挺誠實,至少還算知恥!不堪的念頭只是轉瞬即逝,還處於萌芽狀態,當務之急需要摒棄這盲目可怖,醜陋下流的想法,將之扼殺於萌芽狀態。

愛是給予、是付出、是成全,成全對方的同時也成全自己,彼此成全遇到“更好的自己”,成為更好的自己。一切以“喜歡”的名義對對方進行佔有和索取的行徑都是耍流氓,它令人所不齒,乃至作嘔。

既然知恥,何不後勇?用合乎情理的方式方法對她進行勇敢的追求吧,祝你好運!

凡事三思而後行,望好自為之!




左默默


過分很過分!為什麼這樣說?好女孩都會有很多人喜歡,除非你不夠出色才會有這種自私的想法。喜歡一個人是因為她的好,如果她沒有優點,那你喜歡她什麼?爛女人給你你要嗎?當然不要。

既然知道她漂亮就該明白她會有很多人追,包括你和別人。這種思維可以被理解為,我我得不到的別人也休想,這種人可以說有一種扭曲的心態。比如奢侈品,如果很喜歡卻買不起,難道砸了它嗎?比如愛情,不愛你的,殺了她嗎?

有些東西我們很喜歡,但要有實力去允許。有的人我們很愛,但要明白兩廂情願。

說什麼等她變醜了就沒有人喜歡了,你容易下手嗎?不是的,再醜的女人也剩不下。她真的變醜了,估計你也不喜歡了。

說白了這種心態的人,既便得到了也不會珍惜。就算讓你撿了便宜,你也是幸災樂禍。還會有一種不平衡的心裡,覺得沒人要了才想起我,沒人惦記了才知道我好。女孩若真跟了你,也會被你當成保姆,而不是公主。

喜歡一個人沒有錯,如果她很優秀,那麼就拿出你的才能和勇氣去竟爭,而不是用齷齪的思維去考慮。反正我是不喜歡這種人,決對不是偏見。

有的人是怎麼愛一個人的?因為這個女孩很漂亮,所以怕別人惦記,就用愛去供養她,用寵溺把她喂胖,覺得這樣安全了。可是至少人家做到了愛和寵,所以他贏的理所應當。我愛的女人我親自養胖,所以我有能耐趾高氣昂。

希望自己喜歡的人變醜變的不夠好,其實就是一種自私的佔有。要用陽光的心態去愛去改變,讓對方覺得你值得,讓她為你的努力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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