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社会成本: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

本讲讲述的是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

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双方为了争夺未界定产权的资源而产生的纠纷,最佳的解决方法是由成本最低的一方来承担责任。

举其中一个例子来帮助理解:火车烧煤喷出的火星,把铁路边农夫地里的亚麻堆给烧了?铁路公司要不要赔偿农夫的损失?

大多数人都认为肯定要赔偿,因为农夫的亚麻是堆放在自己的地里,又是因为火车的火星才被烧的。但若用科斯的社会成本观点来看,若由铁路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方式对整个社会是低效的。最高效的方式是由农夫自行承担损失。理由如下:

若铁路承担责任,每条铁路沿线几千公里经过了不计其数的农田房屋,如果要避免火星烧到沿途物品,要嘛铁路公司要把沿线火星喷射范围内的地全买下来,要嘛得沿线修筑防护墙,成本及其高昂。

若农夫承担责任,农夫仅需将易燃物移至火星喷射范围之外即可,就可避免损失,这种处理方式成本低得多。所以应该由农夫承担责任更有利于整个社会效益最大化。

所以,很多案件,法官如果出发点不同,判决结果也截然相反。作为公共利益的权衡者,法官若追求整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可能就不会站在受害者个人的角度去衡量。法条的出台也是如此,可能看似不近人情,实则有其根源。

文中还提到,社会对女性的苛刻要求,根源是因为女性容易受约束,谴责苛求女性的成本较低,所以就由女性承担更多的责任。也就是说,要让男人管住下半身的难度太大,所以就怪责于女人长得太美身材太好?

好像看懂了,但完全不苟同。

不赞成用纯经济的角度去考量和决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