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面包车,结果车毁人亡!

众所周知,私自改装车辆存在不少危害对驾驶员来说,车辆的性能改变后会造成驾驶上的误区,在紧急时刻导致预判的错误,造成不良后果。


非法改装面包车,结果车毁人亡!


若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违法驾驶车辆,那更加是将危险再度升级。


2019年12月23日12时16分许

当事人曾某驾驶赣D7****小型普通客车(车载1.07吨木头)从草林镇往遂川县城方向行驶至S315线11KM+100M(草林三家村)路段,遇相对方向由赖某驾驶粤S6****小型越野车(乘车人温某、赖某)行驶至该路段,两车在道路(草林往遂川县城方向)左侧发生碰撞,造成曾某当场死亡,温某、赖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非法改装面包车,结果车毁人亡!

遂川交警,勘查事故现场发现。

非法改装面包车,结果车毁人亡!

遂川交警打开小型普通客车曾某的尾部车厢,结果让蜀黍“眼前一亮”!你猜怎么着?这原本属于后排座位的空间堆满了一根根的木材,垒得高高的把车厢占得严严实实。


小小面包车,后排哪来那么大的空间,装下这么多的东西?


非法改装面包车,结果车毁人亡!


经民警查实,曾某涉嫌私自改装车厢内部

随意更改车厢内部,小货变大“祸”!


非法改装面包车,结果车毁人亡!

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改变车辆用途,满载木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行经下坡路段时,车辆操控受影响,最终发生悲剧。


非法改装车辆不仅违法,还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生命和安全比什么都重要,若是因贪图一时之便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那就很不值得了!


非法改装面包车,结果车毁人亡!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第90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

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守法是义务,违法必担责

一时侥幸,终悔一生


非法改装面包车,结果车毁人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