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小說連載:答案ANSWER

第一章 少年

籃球小說連載:答案ANSWER

15歲時,安·艾佛森迎來了了人生第二度轉折點。

三年前她12歲時,她的妹妹跑來告訴她,“媽媽出事了”。然後她親眼看著母親因醫療事故死亡。而這一次,一個醫務工作者面無表情的站在她面前,沒心沒肺的說了句讓她天旋地轉的話: “您懷孕了。” 忽然之間,她就沒法過以往的日子了——本來,15歲小姑娘,可以在猶太區打架、吵嘴、作弄手腳慢的老商販,胡作非為,快樂得像只狡猾的貓。她爸爸威列·艾佛森和四個女人生了十七個孩子,她是老大。

許多人都說她像她爸爸。她健壯、結實、活潑好動,愛打籃球,街區的小夥子都愛和她鬧。懷孕五個月時,她還敢去打籃球。誰給她遞個蔑視的眼色,她就敢上去和人打一架——可是,這樣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她有了個孩子。 好了,得想法子應付這個小玩意。      

20世紀70年代的黑人街區,15歲懷孕的姑娘比遍地踢啤酒罐的野貓都多。

好吧,那就等孩子出生唄。結果,為了搶男人,她和一個姑娘打架,被姑娘叫來的兩個男人打敗了。安·艾佛森去了弗吉尼亞的漢普頓,那裡是她的孃家。一路上怨恨著那個男人:那個和她同學、和她在一起,最後造就了肚裡這孩子,然後又拋棄了她的男人。      

在漢普頓,她情緒寧定了下來。她決定生下這個孩子。女人遲早都要過這一關的,何況,周圍七張八嘴的建議說,“生個男孩子,你會有所依靠。”她甚至早早決定了男孩兒的名字:“如果是男孩兒,就叫伊澤爾好了。”         

可是,1975年6月7日那天,當她的第一個男孩兒出生時,她卻改了主意。她想起了那個混蛋——這時他本該在床邊抱起孩子做慈父嘴臉的。算了吧,那時他也只有15歲,鬍鬚都來不及長硬,在哈特福德混中學。可是,他畢竟是孩子的父親。伊澤爾,留給孩子做中名。這個孩子的姓氏隨了母親——艾佛森。而名字,隨了父親——阿倫。      

阿倫·艾佛森,1975年6月7日,出生於弗吉尼亞州漢普頓。安·艾佛森後來說:“我發現他的手臂非常長。我想他能當個籃球手。”孩子的暱稱用了兩個舅舅的名字:布巴查克。         

那個給了阿倫名字和生命的傢伙,也就是那個有爹名沒爹樣的二愣子,名叫阿倫·布魯頓。這廝始終沒去漢普頓看自己的孩子和女人。知道安·艾佛森懷孕後,他就跟所有闖了禍不知道如何收場的毛頭小子一樣,完全負不起責任(或者,不想負責任)。很多年後,他接受採訪時,蹦出來的理由顯示他完全不算個爺們:“我也想去看他們,可是我也只有15歲嘛。”            

安迅速做了她人生的重大抉擇。她沒有像其他貧民窟女人一樣,生個孩子當貓狗一樣棄置不理,恍若無事的接著過日子。她轉移了人生重點,迅速完成了一個好動少女到一個負責母親的轉變。阿倫·布魯頓?既然這個可憐蟲負不起責任也不想負責任,那就再見了。   

漢普頓這個佈滿暴力、毒品,而且還害死自己母親的城市,讓安·艾佛森深感厭倦。一個單身母親,帶著孩子在這個腐爛的沼澤裡成長,顯然是樁艱難的事。幸而,不久她遇到了新男朋友邁克爾·弗里曼,一個至少可以依靠的男人。      

這是阿倫·艾佛森的新父親——雖然小艾佛森,很長時間,都不願叫這個不愛笑的弗里曼做爸爸。         

他們所住的地方,是漢普頓行政下的獨立市新港。盛產運動員、流行鬥狗的市井之區。新父親也沒有完全擔負起一個父親的責任。如果你剖開阿倫·艾佛森的腦袋,提取他的童年記憶,會發現幾個街區之外的槍聲、角落裡毒販小聲交流、打鬥、謾罵、未成年人騙買來的酒瓶、停電、停水、空蕩蕩的廚房、下雨天泥濘的地板。安·艾佛森和弗里曼抓緊一切時間吵架、互相推搡謾罵,發洩對生活的不滿,剩下的時間就各自出外謀生填飽肚子。弗里曼假裝內行的去販毒,做賊心虛的躲避警察。而安·艾佛森去打字、洗衣服、修電路、當司機,忙裡偷閒還生了兩個女兒。      

可是,她從來沒有向命運示弱。她沒有去找過阿倫·艾佛森的生身父親。她也沒有怨恨這個改變了她命運的孩子。就在外面槍聲四起、殺聲連天、白粉飛揚的環境中,她教導艾佛森像她一樣,用拳頭去對付那些試圖以多打少欺負他的孩子。她不斷對阿倫·艾佛森說:“你一定會有所作為,你一定要努力,好好生活。”      

街區位於漢普頓的排汙管道上。於是,每當排汙管爆裂,街區就成了下水道的延伸。牆壁時常潮溼到發黴,房間裡到處是腐爛和死亡的氣味。這陰暗潮溼、隨處是死亡與罪惡的街區,以及她那堅韌的母親,構成了阿倫·艾佛森的世界。他和他的母親一樣,就像在死亡沼澤裡生長的植物一樣,吸取一切可以吸收的養分生活著。他沒有貴胄子弟那麼幸福,能生活在陽光海岸名車別墅的世界。他的世界,陰暗與快樂參半,危險與幸福並存。他必須不擇手段的抓住一切,以免沉淪進那已淹沒他許多夥伴的泥潭。   

他變得機警、聰明而又堅韌。他身周圍的夥伴在一次次槍擊、追逐、逮捕和械鬥中或傷或死,他親眼看到過許多鮮血。在他的世界裡,只有一線是始終光明溫暖的——母親滿頭大汗、舊衣汙履的對他說:“一切都會好的,你一定會揚名立萬。”         

如此這般,阿倫·艾佛森在齊膝深的汙水、灰頭土臉的母親和死亡如烏鴉般漫天亂飛的街道中長大了。在他後來名動天下的那些文身中,最重要的一個便是他心口上母親的畫像。   “我不崇拜任何明星,我只崇拜我的母親。我慶幸,我是她的兒子。”      

很多年後,他還會如此補上一句:“我最怕的是媽媽死去。所以,為了免得痛苦,有時我真希望在她死時我已不在世上了。”      

因為,在那風聲鶴唳的歲月,當上帝、政府、父親和朋友都似乎靠不住時,只有母親在他身後,把手放在他肩上,對他說那些溫煦的話語。母親與自己的努力便是生活的全部,是與這黑暗之街戰鬥的武器。

2001年,美國橄欖球聯盟(NFL)的亞特蘭大獵鷹隊,在美國橄欖球大聯盟選秀會上以狀元籤選中了四分衛邁克爾·維克。記者們紛紛問這位爺:“您和阿隆·布魯克斯哪個才是老家新港出過的最好四分衛哪?”維克一笑:“都不是,咱老家出的最好四分衛,現在在打NBA呢。”   

他指的是阿倫·艾佛森。      

在幾乎所有美國電影中,人們都會嘲弄橄欖球四分衛……白人為主,球隊靈魂,依靠大腦和傳球指揮比賽,但就像所有坐辦公室的領導,他們大多對抗能力平平,與橄欖球其他人相比顯得弱不禁風……但是,隨著時代發展,橄欖球逐漸出現了越來越多的黑人四分衛。他們除了在進攻端隨機應變,負責擔任球隊組織、指揮球隊運作,也時常越俎代庖,做些白人指揮官之外的事。運籌帷幄、排兵佈陣如果不成功,他們也會一低頭一狠心,化身為大將,罵一聲娘之後,低頭勇敢的朝對方大軍列陣衝刺而去。他既要為將,還要為帥。而且,眾所周知:橄欖球每次進攻啟動,四分衛都是對手擒賊擒王的目標。      

所以,少年時期,阿倫·艾佛森擔當四分衛是這樣的情景:開球時,對面的大漢們潮湧而來企圖七手八腳把他按倒。而他需要在間不容髮的瞬間做決定:找到隊友,送出精準長傳?還是自己衝刺過線?甚至,鬥智鬥勇在開球前就已上演:他必須閱讀清楚對手的佈陣,提前探測對手的動向,然後虛虛實實的做出決定。      

除了四分衛外,他還兼人防守組的角衛。簡單來說,他要在邊角處盯緊對手的外接手衝刺。他要一步不讓的與對手相撞,堵截對手的跑動;他要看破對手的假動作,爭取跟上對手的變線跑動,貼住對手。然後,他還要留一眼在對手的四分衛身上。需要判斷清楚對手的長傳線路,然後一舉斷下。      

最後,他還得偶爾擔任特別組的接球回跑員。這玩意是一門純粹的末日狂奔:跑鋒也許還有隊友們做掩護,可以玩玩老鷹捉小雞的捉迷藏。可是接球回跑員就完全是速度的遊戲:接球,對面蝗蟲般的對手鋪天蓋地而來。你一個人挑戰對手的人群,哪怕被拽住腿也要儘量多奔幾步再倒下。         

這是阿倫·艾佛森少年時最愛的運動:只要有空,他就會把時間消磨在橄欖球場上。沒有護具,場地危雜,都沒法阻擋他去尋求刺激。每場比賽,他會在進攻時長傳指揮或親自跑動,在防守時拼力阻截對方。在開球時,他需要獨自帶球向對方腹地衝刺,在被那些怪物們——合計重量不啻為一卡車大肥豬——按倒前跑得越遠越好。這就是他的高中:在某些夜晚儘量閃避對手、快速跑動上籃,在其他的夜晚則要與全州跑得最快的人們玩追逐遊戲,而且躲避無數野牛般的追襲。         

他愛上橄欖球的過程順理成章。他沒機會在少年時接觸公子哥兒們的高爾夫球,也不可能好整以暇的擺弄球杆去對付桌球。橄欖球是美國街頭巷尾最熱烈的運動。碰撞、衝刺、鬥智鬥勇、瞬間決勝負。他是在槍械與毒品的街區長大的,子彈在窗外飛過時,死亡離他曾經只有幾釐米。他什麼都不怕。只有橄欖球這樣刺激的運動,才能點燃他的血液。面對列陣而來的敵人,他一個人獨對,把他們甩在身後,在倒地前撲過碼線,然後起身嘲笑大個子對他們做鬼臉看他們面紅耳赤。這是他的最大樂趣。      

他的朋友被街區的罪惡不斷吞噬,因此,他習慣了自己一個人。他習慣一個人模擬與全世界戰鬥的遊戲,然後滿身大汗和傷痕回家。他的體格並不健壯,但唯其如此,他才更愛橄欖球:因為除了打架之外,他還能把握橄欖球場上的機會來對抗更健壯、更兇惡的對手,然後戰而勝之。         

他的母親和他的街區,教會了他叢林法則——叢林中的動物不懂得憐憫,只有弱肉強食才能生存。而他,就是在這殘暴、智慧、弱肉強食的運動中獲得了生活下去的樂趣。      

也在這項運動中,無意間,他獲得了一些能力。在四分衛位置上,他學會了迅速決策、快速突襲和靈巧躲避對手,就像一隻飛鳥逃避群獸的圍擊。在角衛位置上,他學會了捕捉球飛翔的線路,學得了糾纏對手的韌勁。在接球回跑的位置上,他更學會了末日狂奔的一往無前、終己不顧。在橄欖球中,他變成了一頭眼光銳利、快似閃電,同時又堅韌不拔的猛禽。      

速度、強韌、扼殺對手、末日狂奔、弱肉強食、你死我活。這些字句,隨著橄欖球刻進了阿倫·艾佛森的靈魂之中。

安·艾佛森曾經打過教會女籃。她念念不忘孩子出生時的長胳膊,她覺得那是兒子的未來。阿倫·艾佛森九歲了,媽媽像趕一匹倔脾氣的小驢子一樣,把他拖去籃球場。孩子沿路號啕鬧騰,簡直像被逼著上刑場。      

他從小養成了逆反心理和不順從的脾氣,所以,即便是親媽,他也不願意乖乖順從。何況,籃球?80年代初的籃球轉播運動員們短衣短褲,不戴護具,發生衝撞時裁判便犯規制止——拜託!這和身披盔甲、橫掃千軍的橄欖球差太遠了。這種運動,溫柔到近乎娘們。那應該是小姑娘們玩的遊戲吧。   

2001年,安·艾佛森對《SI》雜誌談到艾佛森第一次打球的情景時,回憶起自己曾板著臉惡狠狠的喝令:“今天你必須去練籃球!”

阿倫·艾佛森第一次被揪上了籃球場,開始了自己首次與籃架的對決……那裡有許多他打橄欖球的朋友,一群窮極無聊、精力過剩的孩子們,這緩解了他的情緒。既然兄弟們不會因為他打籃球這種娘們運動而嘲笑他,那就無所謂啦……回家之時,他心裡還是滿揣著職業橄欖球員的夢想。   可是,籃球?這運動也不壞喲。

安·艾佛森忙於家務,有時每天要工作18個小時。做爹的弗里曼工作有一搭沒一搭,於是有閒來教阿倫打球。不過,他擺老師資格的時日也著實短暫。兒子無師自通,老爸不久就瞠乎其後。阿倫·艾佛森的個頭始終沒高起來——每天在齊膝深的汙水裡走路,打開冰箱空空如也,當然不可能跟每天火腿燻肉熱狗高熱量的白人胖子們比身高。然而他快而結實,卻是來自天生。對他來說,籃球最容易過的第一關就是對抗——一個打慣橄欖球的孩子,視衝撞若等閒。籃球等級的碰撞對抗,在他看來猶如搔癢。

但是,弗里曼至少給了艾佛森一樣東西:他是個粗人,打籃球時也不會輕聲細語。和艾佛森一對一,在孩子面前得一分,他也會得意洋洋吼著:“來呀,小子!”他一點都不像個慈父,但這對艾佛森有好處:從一開始他就明白,籃球場上,沒有情面和憐憫可講。

籃球進入他的生活後,他便時常跑去附近的街頭球場、公園裡打球。與他唱對臺戲的,是同樣的貧民窟孩子,或是窮極無聊的小混混們。野路子廝混,壓根不知道學院派籃球為何物。水準良莠不齊,動作七枝八叉。不規則的吹罰、野貓般的抓撓、惡意犯規、推搡、吵鬧、垃圾話。阿倫·艾佛森在人群裡跌跌撞撞的學習著籃球,對那些亂七八糟的聒噪甘之如飴。小孩子們即便兇惡,總比人高馬大、不留情面的弗里曼好對付。

自己的家庭,除了母親之外的一切都陰暗潮溼發黴令人絕望。橄欖球是光輝夢想但充滿了奔殺、衝撞和令人喘不過氣的緊張。只有籃球:這項愛好還沒來得及成為阿倫·艾佛森的未來理想,於是成為了理想與現實之間的一個小桃花源。這裡的對抗不算激烈,這裡的對手迅速被他趕超。他可以把籃球當作純粹的娛樂。他在橄欖球上的速度、強韌和敏銳,使他在籃球場上隨心所欲。

而且,籃球還有一項橄欖球沒有的特質。橄欖球強調整體配合,強調隊友之間的信任,眾志成城方能百戰百勝。所以他必須在進攻端獨自面對山呼海嘯而來的對手,需要尋找隊友……可是,籃球允許你獨自去挑戰對手。四目對視,晃動,欺騙,猜透對方心思,先出一步。玩弄對手,晃過,得分結束進攻。就像西部牛仔們在仙人掌與夕陽下的決鬥一樣過癮。在每個一對一得分的瞬間,艾佛森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樣,滿足自己當英雄的慾望。

街頭籃球不像學院派或職業球隊:鐵打營盤流水的兵,公園與籃架不變,隊友則今是昨非。哪家的孩子又被拘留的,哪家的大人又被打傷了,哪家正忙於逃避警察追捕了。阿倫·艾佛森最初的籃球世界沒有固定的隊友。

於是,他習慣於做一個英雄:街頭籃球是若干組簡化的一對一。如果你在街頭籃球迴避單挑或者規行矩步,大家就會像笑個娘們一樣嘲笑你。互遞垃圾話,叫陣,一對一,戰而勝之。艾佛森成為漢普頓街頭籃球的名人。

他的風格逐漸成型。因為把籃球視做愛好,次於橄欖球,所以他從來沒有把籃球技藝去仔細雕琢、打磨和矯正。沒有人教導過他學院派籃球的標準,所以他也無所謂——以他的性格,即便有人告訴他籃球“應當如何打”,他也未必會當真。很多年後,他的投籃姿勢依然不算標準。他的出手奇快,他的運球手讓人產生翻腕的錯覺,他有各種不規範、不標準的醉八仙姿勢。實際上,他的大多數籃球技術細節,都是為一對一而生的:出手過快?因為他需要把握稍縱即逝的一對一空間;大幅度左右拉球?那是為了擺脫對手。學院派不會理解他的招式和套路,因為學院派從沒經過他在漢普頓的安德森公園那些摸爬滾打。在街頭,勝者可以繼續打球,敗者就必須被淘汰出場,並且被嘲笑和羞辱。

13歲上,他去參加了退役球員博·威廉姆斯在堪薩斯舉辦的籃球夏令營。這是他第一次跑這麼遠,去做跟籃球有關的事情。在那裡,他初次領略到漢普頓之外的掌聲。他的膽子正一點點變大。他發現,原來他也可以依靠籃球來博取掌聲和榮耀——一門與橄欖球截然不同的玩意。當然,同樣需要對抗那些強悍的對手。媽媽早就揮汗如雨的告訴他,世界上沒有一個行當是容易的。

多年以後,阿倫·艾佛森這樣說:“我總是覺得我會投失前20投,並且相信那第21球一定會進。我只是不停奮鬥。”

那是夕陽下的街頭球場給他的教訓,一如他的街區一樣,他的籃球世界也在告訴他弱肉強食、勝者生存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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