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五一期間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關於做好五一期間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第20號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復學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壓實各級政府、部門、學校、家庭、個人的防控責任,堅決保障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學校師生安全健康,現就做好五一期間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嚴格落實工作方案。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要嚴格按照已審定的開學工作方案,把學校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落細落實學校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確保科學有效防控、安全有序開學。還未復學的各級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要積極做好開學前的疫情防控準備,未達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不得開學。

二、減少跨區域流動。為降低跨區域流動帶來的疫情輸入風險,疫情防控期間所有師生員工實行家校“點對點”閉環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全體師生員工假期期間原則上不外出本市,如有特殊情況出市出省原則上不乘坐飛機、高鐵等密閉性公共交通工具,有高、中風險地區暴露史的,返回後一律要隔離,並自費進行核酸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進入校園。

三、加強信息報告。師生員工有特殊情況外出婁底的,須提前向所在學校提交書面報告,並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後方可外出,市教育局彙總全市情況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凡離開婁底的返婁後需如實報告出行日程、目的地、乘坐交通工具、同行人員等情況。加強師生員工假期期間健康監測,實行健康狀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假期結束師生員工返校前,學校要針對重點地區重點人員進行風險評估。要教育師生不得與高、中風險地區人員和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等其他高風險人群接觸,凡有此類接觸史的必須如實及時報告,並嚴格落實隔離和核酸檢測的要求。

四、實行校園封閉管理。假期期間,各級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要嚴格落實校園封閉管理措施,安排專人加強假期校園值班值守,強化校門管控和學校安全管理,外來人員未經學校批准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及時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

五、加強防控知識宣傳。要進一步加強師生員工自我防控知識教育,假期期間自覺做到少出門、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勤鍛鍊,築牢自我防護的最強防線。復學後,凡有發熱、乏力、乾咳、腹瀉等異常情況的師生員工,不得返校。

六、全市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參照本通告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婁底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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