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提高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農村居民每人每月不低於450元

德州提高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農村居民每人每月不低於450元

4月30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保障城鄉特困家庭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我市印發通知,自5月1日起,全市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全市城市居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平均486元提高到不低於580元。

全市農村居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於365元提高到不低於450元。

全市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按照全市城市居民低保生活標準的150%執行,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870元(社會福利院集中供養標準按每人每月1000元執行)。

全市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按照當地農村居民低保生活標準的130%執行,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585元。

按照差異化服務原則,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員每人每年600元、1800元、6000元確定。各縣(市、區)可根據自身實際,適當提高護理標準。

另外,各縣(市、區)要按照分級負擔、多方籌措的原則,將提高標準後的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資金列入年度預算,福利彩票公益金、社會捐助等可以作為有效補充。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縣級可根據實際發放情況,統籌使用省、市兩級撥付的社會福利救助轉移支付資金,據實列支,保證資金及時足額髮放到位。民政部門要嚴格動態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記者|李莉 通訊員|馬慧超 王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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