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坚决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闪电新闻4月30日讯五一将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滨州市纪委近日印发《关于五一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坚决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要求,把压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主体责任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运用,注重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行动自觉。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拧紧责任链条;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要筑牢“廉洁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通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要力戒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以及失职渎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作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要严防“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违规吃喝;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等。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原则,切实抓好节假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节日腐败”问题;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闪电新闻记者 卜新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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