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同居不結婚合法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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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經過法律認可的男女關係都不合法。作為老年人,如果喪偶或者離婚後覺得孤單寂寞,那麼可以考慮再去找一個老伴,作為生活上的伴侶一起生活。可是很多老年人都有子女和家人,還有一些經濟上的問題。如果老年人不去民政局領證而非法同居,那麼日後如果發生有關經濟和家庭方面的糾紛,處理起來還是非常的麻煩。所以最好還是按照國家的規定來處理,先領證再結婚,這樣比較穩妥。


芒果先生有點忙


個人認為,雖然不合法,但是合理!原因如下:

1、老年人再伴侶,不再像年輕人那樣追求愛情和浪漫了,而是追求相互的陪伴,有個說話的人,避免太過於孤單了。

2、老年人再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事情太多。很多時候,老年人再婚,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很多子女會強烈反對父親或者母親再婚,怕對方是帶著目的性而來的。

3、老年人如果再婚的話,稍微一個不注意,可能日後的生活就會變得一地雞毛。但是,同居就不能了,沒領那張紙,不受法律保護,不涉及財產的繼承之類的,一些煩心的事情會變少。

4、有的地方,老人百年之後,是需要和配偶合葬之類的。如果老伴去世之後,留下的一個人再結婚,以後去世的時候,子女會因為合葬的事情而鬧不開心。畢竟,大部分子女,都是希望自己的爸爸媽媽合葬在一起,而不是死了之後,和後爸或者後媽合葬在一起。

我個人倒是挺贊成這種方式的。老年人再找伴,可以的。畢竟,失去伴侶之後,留下來的一方,子女如果太忙,確實挺孤單和寂寞的。如果有個伴,相互照應,有個說話的,真的挺不錯的。不領結婚證,純粹是搭伴過日子。這樣,能避免很多家庭矛盾,幸福指數更高一點!


幸福魚兒


合法,不合理。

現在生活水平好了,人均壽命也延長了,很多單身老年人也跟著潮流,找老伴了。可是,只同居不結婚,雖然合法,卻不合理。有太多意想不到的問題影響晚年幸福!

不領證,合法權利得不到法律保護

04年開始,我們國家就沒有非法同居的說法了,只要雙方都沒配偶,就可以住在一起,法律也管不著這個行為。

同居不違法,也同樣不受法律保護。

① 沒有結婚證,就不是合法夫妻。如果其中一方去世了,剩下的人沒有財產繼承權。

李大媽跟老伴共同生活10年了,因為聽了對方兒女的話,沒有領取結婚證,老伴一去世就被人家的兒子趕出來了!辛辛苦苦在這個家裡,保持了10年,服務了10年,臨走只有一個皮箱,兜裡空空!這不就是人家找來的免費保姆嗎?

② 沒有結婚證,對方子女不承擔贍養義務。法律規定,有實際撫養行為的繼父母是應該被贍養的。

可是,不領結婚證連人家的繼父母都算不上,人家兒女不贍養也不犯法。

張大爺在45歲的時候找了一個比自己小10歲的女人,替女人撫養兩個讀初中的孩子。孩子工作以後,老伴就不想跟張大爺過就,帶著行李就離家出走了。

張大爺如今已經67歲了,因為自己無兒無女。就想找老伴的兒女贍養自己,起碼每個月給自己幾百塊錢贍養費。可人家兒女說了,你又沒跟我媽領結婚證,又不是我親爹。跟我們沒有關係。

張大爺身強力壯的時候,為了這兩個孩子付出了很多金錢和精力,沒想到到了該養老的時候,被人家一腳踢開了!這不就是人家母子請過來拉幫套的嗎?(拉幫套就是給人家養孩子的意思)

老年人更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人老了,不像年輕人一樣可以拼搏了,有退休金還好,沒有退休金只能靠兒女贍養,如果身體不健康,那更是雪上加霜!

不管是初婚還是二婚,只有領了證,法律才承認你!遇到為難之處,法律才能幫你!不領證就同居,就像一顆定時炸彈。平時看著來去自由,還能避免財產糾紛,可萬一有了什麼意外,這張結婚證就管了大事了!

沒有結婚證,今天還跟你住一起,明天遇到更好的抬腿就走了,你不是白白付出了嗎?找誰說理去呀?

結語

咱們是法治社會了,必須得懂法、用法!一張結婚證能給你的晚年增添保障!如果兒女擔心財產被另外一方霸佔。那可以在領證以前就協商好了,留下白紙黑字做證據,房產、存款都事先約定一下,高高興興去領證,踏踏實實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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