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推遲發放工資的時間,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老夏分析師


我是直誠善的理工思維大叔。

勞動法沒有規定具體的工資發放時間,各公司發工資時間不一,有的在當月發上個月20號到本月20號工資,有的公司在第二個月10號發上個月工資,有的公司在第二個月20號發。一般來講,最晚第二個月底前發上個月工資,都是正常的。

勞動法規定了不能欠薪,否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第二個月底前仍未發上個月工資,就有欠薪的嫌疑。準確的情況建議去諮詢當地的勞動仲裁院的免費律師,再決定是否要採取申請仲裁。

當然,如果如果申請了仲裁或法院起訴來解決勞動糾紛,這份工作就必然幹不下去了。但是單位不能明著以被申請仲裁的理由辭退你,否則需補償你N+1的工資。

詳細規定請網上搜索勞動法仔細研讀,保護自己的權益。

供參考,希望能幫到你。


直誠善的理工思維大叔


先要看一下公司推遲多長時間,如果一個自然月內公司有一次發新的時間節點,那還算是正常的,也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公司只是暫時的資金週轉困難,我們作為員工也多多體諒和企業共度難關,後面老闆也會對這樣的員工更加看重。

如果企業賬上有錢,只是單純的不想給員工發,拖欠工資,一個自然月內沒有正常發薪,且沒有任何解釋說明,那麼這屬於拖欠員工工資,員工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企業不支付可以走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建議先和企業進行溝通,看看到底是什麼原因,以及公司的態度是怎樣的,再決定下一步怎麼做,但建議拖欠三個月以上工資的公司應該儘快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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