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协农业农村委组织长江禁渔和中华鲟保护工作跨界别考察

11月10日,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织“长江禁渔和中华鲟保护工作情况”跨界别考察暨读书活动。委员们登上“渔政31001”渔政船出海航行,近距离感受渔政人员工作状况,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并集体阅读有关专业书籍。

上海政协农业农村委组织长江禁渔和中华鲟保护工作跨界别考察

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陆峥嵘介绍,长江入海口是长江洄游性鱼类资源和定居性鱼类资源的重要通道和集聚区,保护好长江口水生生物资源对恢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陆峥嵘介绍,相关工作由“长江退捕“与“禁捕”两部分组成,上海已实现长江渔船100%退捕,渔船100%建档立卡,退捕渔民100%纳入城镇社保,率先完成了中央交给上海的退捕任务,长江上海段自浏河口至东经122度线以内1107平方公里,捕捞行为已经绝迹。但相关研究表明,从此处向东延伸15分、大约2000平方公里的范围对维持水生生物的多样性也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务院相关部门已在此划定长江重点水域禁播保护区,并连续组织了3次专项行动。

“这部分既包含长江,又有东海,还是河口地区。”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总队长夏龙平介绍,禁捕压力主要来自渔船来源多样化:既有合法的海洋渔船,也有外省市渔船“跨界非法捕捞”和使用电拖网的非法快艇等。“这就需要加强部门和地区联动。”他认为,这是今后的“重中之重”,除上海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还需要加强省际联合执法巡查,共同监管。

市政协常委、上海市科技企业联合会会长、上海奇士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奇钟曾旁听过铁路法院非法捕捞的审判工作,对此领域有一定了解。他认为,要加大非法捕捞打击力度,装备必须精良。他建议集体提案,得到大家赞同。

上海政协农业农村委组织长江禁渔和中华鲟保护工作跨界别考察

市政协对外友好委员会副主任、市对外文协原党委书记陆国星提出,生态保护是一项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要通过禁捕来保护,还要有适当的修复措施,“否则禁捕做得再好还是没鱼。”市农业农村委有关同志表示,目前的确都在每年投放鱼苗,但效果确实需要更准确的评估。

回程,委员们请专家讲解中华鲟物种特性和保护现状。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目前只在长江葛洲坝以下段分布。长江口是中华鲟幼鱼摄食育肥、适应海水环境的重要场所。“上世纪80年代,亲鱼估算在900到4000尾左右,目前每年进入长江的亲鱼不到100尾,去年只有20尾。”专家表示,2014年开始甚至出现监测不连续,说明亲鱼即使到达产卵场也可能不繁殖。

中华鲟具有非常重要的科研和文化价值。专家介绍,中华鲟是长江“旗舰物种”,其生存状态对长江水生生物的未来趋势具有指标意义。1982年中华鲟被列为葛洲坝救鱼唯一对象,1983年全面禁止商业捕捞。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累计救护中华鲟3000多尾,提出并研发了设施化放流体系,在长江口中华鲟等珍稀濒危物种抢救救护、人工保种、增殖放流、资源环境监测、生态修复、科学研究、科普宣教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尽管如此,根据模型测算,中华鲟野外灭绝也是大概率事件,并且时间并不会很远。

看似专业枯燥的内容,大家听得格外认真。“生态没有替代品。”当委员们了解到中华鲟种群活动对整个长江流域野生动植物生态具有重要且未完全明确的意义时,纷纷表示,“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丝毫不能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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