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透支信用卡,一审判信用卡诈骗罪二审却判无罪?法院回应亮了

小刘在2014年就在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信用额度为5万,其后就透支消费,在15年时最后一次还款后,就没有继续还款,就玩起了失联,注销了个人手机号码,也未告知银行的工作人员,银行上门催收,超过三个月后,小刘仍然未还清欠款,截止案发共透支人民币43686元。

他在最后一次透支后,只归还了6000多元后,发现无力再还,注销电话号就玩起了消失了。

小刘透支信用卡,一审判信用卡诈骗罪二审却判无罪?法院回应亮了


随后银行将小刘告上法庭,在一审中小刘被判为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且处罚他的处罚金为3万余元,小刘不服提出上诉,幸运的是二审审判,小刘透支未达犯罪标准,未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改判无罪。

小刘也算是过山车式的度过了一劫,是真因为欠钱没还没事?还是幸运之神眷顾呢?

原因是这样的:18年1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按照该决定,恶意透支本金数额5万元以上才属于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而本案中小刘数额不足5万,综上改判小刘无罪。

小刘透支信用卡,一审判信用卡诈骗罪二审却判无罪?法院回应亮了

刑法具体相关规定: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小刘透支信用卡,一审判信用卡诈骗罪二审却判无罪?法院回应亮了

说到这里,小刘还真是幸运之神眷顾,赶上了刚刚修订的法案。但我们依然要通过案子反思现状,银行通过法院起诉小刘也是被逼无奈,注销号码,欠钱消失,这样的情况换做是谁都得报案。

所以了解法律知识,认清自己现状,积极与银行沟通,努力赚钱尽早将债务还清才是正确的做法。如果是你还款能力有限,你会怎么办呢?欢迎留言讨论,让我们帮助更多债务人对法律知识的普及。


小刘透支信用卡,一审判信用卡诈骗罪二审却判无罪?法院回应亮了

献策:

1. 如果欠信用卡债务过重暂时无法还清,大忌注销号码失联。银行会着急的,搞不好就用最严厉的方式把你告上法庭来解决。有困难解决困难,每个月尽力还一点。

2. 切勿以贷还贷,这样只会越来越加深债务,加重负担。做好债务规划,努力做好工作赚钱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留言关注我,可以帮你梳理债务情况,最大化止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