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
1、所有小學及部分初中實行學位鎖定政策
申請時間
小一新生網上預報名時間從4月28日開始,
初一新生網上預報名時間從4月29日開始。
2、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招生制度
根據相對位置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當、學校相對集中的要求,福田區在部分地段實行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招生制度。
大學區招生制度 在益田村片區(即福強小學、全海小學、益田小學3所學校招生區域)試點大學區招生制度。
共享學區招生制度 在福田南片區(即福田小學、福南小學、南華實驗學校小學部3所學校招生區域)試點共享學區招生制度。
3、學位申請房鎖定政策
小學 2019年起,福田區所有小學均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政策。
初中 部分學位特別緊張的初中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政策,包括市實驗學校、市高級中學、福田區外國語學校北校區、福田區外國語學校南校區、僑香外國語學校、明德實驗學校香蜜湖校區、明德實驗學校碧海校區、紅嶺中學園嶺初中部、紅嶺中學石廈初中部、蓮花中學北校區。
4、試點對口直升政策
為減少轄區居民重複提交入學材料等不必要環節,福田在九年一貫制學校以及一些同片相鄰的中小學試點對口直升政策。
同片相鄰的學校直升包括:華新小學直升華富中學、崗廈小學和福華小學直升蓮花中學南校區、皇崗小學和福民小學直升皇崗中學、上沙小學和下沙小學直升上沙中學、新洲小學和新沙小學直升新洲中學、梅山小學直升梅山中學、南華小學直升上步中學、教科院附小和教科院二附小直升教科院附中。
實施該政策的小學畢業生,不用監護人進行網上申報,由就讀小學直接將相關資料遞交給對應初中,由初中審核合格後,進行錄取。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福田公辦初一新生報名指南中新添了一個加分項:將社保納入學位積分。
社保加分方式:
按監護人一方在深累計繳納社保(養老+醫療)每滿1個月加0.1分。此項累計不超過10分。
溫馨提醒
2020年起,學生為非深戶籍租房申請入學的,必須在2019年4月30日前辦理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以簽發日期為準)。另外,2019年福田區學位非常緊張,將出現部分適齡兒童被分流到較遠的公辦學校、民辦學校,甚至可能出現部分非深戶兒童無法安排入學的情況。
南山
《南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實施辦法(2019年修訂稿)》於近日發佈,相關積分政策相比上年有所變動。變動主要包括
學區內購房增加1類(購單位自建房),以及租房時長計算起止時間點的調整。積分項目
積分入學的對象包括深圳戶籍學生和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3號)文件規定的非深戶籍學生,享受政府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按市、區有關規定辦理。共設置4個積分項目,滿分為100分。
1、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滿分為30分)
深圳戶籍分3類
學生是學區內戶籍(指學生戶籍地址在本校學區圖紅線範圍內且戶主是學生父母)——30分
學生是南山區戶籍——26分
學生是南山區以外本市其他區戶籍——20分
非深圳戶籍(含港澳籍適齡兒童)分4類
父母雙方一方是深戶,另一方持有居住證(含父母雙方是深戶)——20分
父母雙方均辦理了居住證——18分
父母雙方只有一方辦理了居住證(含父母單方是深戶,另一方無居住證)——0分
學生父親或母親是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20分
溫馨提示:港澳籍適齡兒童申請小一、初一學位,需要提交的材料詳見“招生指南”。
2、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滿分為40分)
2015年起,南山區施行學區房學位鎖定製度,家長可登陸(http://nsjyk.sz.edu.cn:8008/visit.html?orgdm=440203&tpl=xwfcx )查詢住房學位鎖定情況,若已鎖定,則該套住房在鎖定期間不能用於申請學位。
學區內購房分為8類
A:購房3年或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40分
B:購房3年以下2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後至2017年8月31日之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8分
C:購房2年以下1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後至2018年8月31日之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 ——36分
D:購房1年以下(2018年9月1日後購房,且父母產權51%(含)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 ——34分
E:購房,父母產權佔30%(含)至51%(不含)的 ——30分
F:購房,父母產權佔30%(不含)以下的——20分
G:購合法集資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辦證明) ——20分
H:購單位自建房(需提供單位內部買賣合同)——15分
溫馨提示:購安居型商品房的,請對照選項ABCDEF,選擇對應的一項。
學區內租房分為7類
A:政府廉租房、公租房、週轉房(轉租戶不能申請)——20分
B: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不在一起——20分
C:單位宿舍。居住2年(含2年)以上(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入住)——9分;居住2年以下(在2017年5月1日之後入住)——7分
D:租房5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4年4月30日前簽訂)——15分
E: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4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之間簽訂)——12分
F: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6年5月1日-2017年4月30日之間簽訂)——9分
G: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賃憑證在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之間簽訂)——7分
溫馨提醒:非深戶兒童家庭居住時間連續不滿1年的,不具備申請學位資格;深戶兒童家庭居住時間連續不滿1年的,可以申請學位,但本項不積分(說明:連續居住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時為基點向前倒算)。
溫馨提示:學區內租房(提供紅本“租賃憑證”的才能積分,提供藍本“房屋租賃信息”的不能積分;深戶兒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沒有購房可享受加分:①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內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12分;②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外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7分)。
3、申請入讀學生計劃生育情況(滿分為20分)
按申請人家庭計生情況分為4類
A:獨生子女----20分
B:政策內或全面二孩----18分
C: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10分
D: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數據有誤----0分
4、申請入讀學生父母繳納社會保險情況(滿分為10分)
按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分為2類
A:申請入讀學生為深圳戶籍的(無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10分
B:申請入讀學生非深圳戶籍的需查驗父母有無社會保障卡,又分為兩類:
雙社保(單親家庭按雙社保計分,但需查驗相關法定證件或文書)——10分
單方社保——5分
積分的核定
積分的核定分三步進行:
第一步:家長按規定時間在南山教育在線網站(http://www.szns.edu.cn/ )點擊“招生信息”進入,按自身條件選擇對應項目、類別填報相關信息;
第二步:學校根據申請人提交的入學資料與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比對,驗核材料後給予初審積分,並向家長髮放書面回執(需由家長親自簽收);
第三步:由學校、教育局將申請入讀學生資料分別報送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通過各職能部門網上(簡稱市“織網工程”)信息比對審核確認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學校再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審核結果在招生系統進行終審確定(與初驗信息不一致的需提前書面告知家長),系統自動生成終審積分,終審積分為新生錄取的直接依據。
學校、教育部門將按終審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直至各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
家長在規定時間可通過區教育局招生系統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和終審積分。
符合入讀條件但未被錄取到所申報學校的,由區教育局按終審積分從高到低調劑分流到周邊有富餘學位的公辦學校或公益民辦學校。
不接受或主動放棄調劑分流的申請入讀學生,教育部門不再負責安排公辦學位。
凡在區屬民辦學校就讀並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享受政府發放的深圳市民辦中小學學位補貼。
龍崗
為解決深戶與非深戶公辦平行志願不統一、共享學區亟待優化等問題,龍崗積分入學制度主要有四大改變:
1.全面平行志願
2.學位申請房鎖定
3.小升初按計劃、志願、積分排隊錄取
4.在部分緊張片區實行優享學區
龍崗區實行按學區積分高低進行學位排隊的制度,學區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滿分為110分。
注:所有加分項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
有關加分項具體說明
1、深圳戶籍學生居住時間計算方法。
①計算起始日期:提交房產證申請材料的是房產證發證日期;提交房屋租賃憑證申請材料的是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日期(如備案時間早於起租時間,按照起租時間開始積分);提交特殊住房申請材料且申請人戶籍在所申請學區內的是學生家長戶籍遷入該學區的日期;房屋租賃信息不予加分。
②計算截止日期:2019年4月1日。
2、非深圳戶籍學生社保加分計算方法。
按申請學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繳納社保(養老險累計繳費月數和醫療險連續繳費月數中,時間長的險種月數)的時間來計算加分,在已繳納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月加0.05分。
計算方法:社保計算時間截止2019年4月1日,總月數減去12個月後,每個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計雙方,只計算填寫的一方。
3、計生加分。
①申請人如需申請計生加分,請於網上預報名前到社區工作站進行計生信息登記。
②獨生子女應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材料通過市衛健委信息系統進行驗核。
4、優享加分。
①試點學區。2019年,在麓城外國語小學——怡翠實驗學校(原中海怡翠學校)——南京師範大學附屬龍崗學校(暫定名)共享學區、賢義外國語學校——信義實驗小學(原信義假日名城小學)共享學區試行優享學區,即在共享學區內為每所學校再劃定一個優享學區(優享學區具體範圍如下)。
麓城外國語小學優享學區:
萬科麓城
怡翠實驗學校(原中海怡翠學校)優享學區:
中海怡翠社區、麗湖社區、茵悅之生
南京師範大學附屬龍崗學校(暫定名)優享學區:
三聯社區部分區域(布龍路以北、鐵路以西區域)
賢義外國語學校優享學區:
國展社區、羅崗社區、金排社區百鴿路—禾坑路以東區域
信義實驗小學(原信義假日名城小學)優享學區:
國展社區、羅崗社區、金排社區百鴿路—禾坑路以西區域
②計分方法。家長可選擇所屬共享學區內任意一所學校作為第一志願學校,若第一志願選擇對應的優享學校,可獲得2.5分優享加分(僅第一志願有效)。
有關積分複核具體說明
家長申請學位提交的資料和網上填報的信息統一由各職能部門審核,審核合格並有核定學區積分後方可參加學位排隊。
審核不合格、無核定學區積分的,家長可向學校提出複核申請。學校根據職能部門核定的不合格的原因,決定是否受理複核申請。因以下原因確認不合格的,學校不受理其複核申請:
①居住證過有效期,或查無此人;
②房產證證件號碼不存在,或過期,或地址錯誤,或產權人不是監護人(或祖輩);
③房屋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證件號碼不存在,或租房承租人和出租人不準確,或租房地址不準確,或租房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期不準確,或租房面積不是整套;
④社保目前已中斷繳費、或電腦號不存在。
錄取辦法
按照學校招生計劃人數、家長填報的志願順序和學區積分高低順序錄取,錄滿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願錄取,即當學生的學區積分低於第一志願學校的錄取積分線、未能被第一志願學校錄取時,其積分達到第二志願學校的,可被第二志願學校錄取,以此類推。
2.同一志願同一積分的,按優享學區——學區戶籍——龍崗戶籍——深圳市其他區戶籍——非深圳戶籍 順序錄取。
3.同一志願同一積分同一戶籍類型的:(1)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錄取,其餘的以在學區連續居住時間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2)非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錄取,其餘的以繳納的社保時間的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如繳納的社保時間相同,優先錄取使用房屋租賃憑證的;同一積分社保時間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優先錄取備案時間早的。
4.無法按志願錄取的非深戶籍,家長可自主聯繫民辦學校或選擇回原籍就讀。
坪山
2019年起,坪山區將實行新的積分入學政策,從學位類型劃分和積分計算都有變化。
下面,咖姐為你劃重點,帶你一圖看懂《坪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實施辦法》
(圖片來源:坪山區教育局)
鹽田
鹽田區小學2019年秋季招生繼續實行積分入學,積分入學政策對比上年基本沒有變化。
(一)排位原則
申請人所得積分為“類別分+累加分”,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在出現同分情況下,按兒童出生時間先後順序排位,錄滿為止。
(二)積分構成
1.類別分:按申請兒童戶籍和監護人住房情況,劃分A、B、C、D、E、F六個學位申請類別。分類辦法及對應分值見《鹽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人入學積分表》(以下簡稱《積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標準具體見《積分表》。
(三)積分認定
積分的認定單位為學校。申請信息經學校初審後,教育部門實行聯網核驗信息。學校根據核驗結果認定積分。
(四)具體辦法
鹽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人入學積分表
說明:
1.房產用途必須為住宅,監護人合法產權須在50%以上。
2.累加分中,住自有房屬軍產房、自建房、集資房或祖屋的,住房項不加分。
3.累加分中,住集體宿舍、廉租房的,住房項不加分;持藍本《房屋租賃信息》的,住房項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戶或社保購買時間,以及購房或租房時間的計算,截止至2019年4月1日;其中社保時間需連續計算,如中途中斷時間超過3個月以上(含3個月),則從離報名日期最近的續保時間開始計算,補繳的社保不算積分。
5.《房屋租賃憑證》的積分方法:
⑴深圳戶籍兒童持2019年4月1日前登記備案的紅本《房屋租賃憑證》的,每滿1個月積0.1分。
⑵非深圳戶籍兒童必須持有2018年4月1日及之前登記備案的紅本《房屋租賃憑證》或藍本《房屋租賃信息》,系統只對紅本《房屋租賃憑證》的租賃時長進行積分。
光明
光明區在去年12月底,就發佈了《光明區文體教育局關於公開徵求2019年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片區方案(徵求意見稿)》和《光明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積分入學派位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該文件為意見稿,僅供2019年家長參考,如若政策有最新更新,請以最新政策為準。
1.學位類型劃分有變:
學位類型劃分有所調整,由四類增加至五類,主要差別為非光明區的深戶兒童,區分了購房、租房情況
2.社保積分規則放寬:
新政策中,社保積分規則有所放寬,醫療從連續時長變為累計,如此中斷前醫保時長也能計算積分。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並不意味著可以隨意中斷社保,因為非深戶還需滿足一個入學條件:連續一年社保不中斷。
積分辦法
按學位類型順序錄取,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相同學位類型,按積分由高到低順序錄取。前一類型不能全部錄取時,不再進行下一類型的錄取。
臺灣戶籍兒童與深圳市其它區戶籍兒童同等待遇。
非深圳戶籍兒童包括港澳戶籍兒童。
學區購商品房,有購房合同,但未取得房產證的,按合同約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交房入住的,可作為入學條件,不積分。
家長網上填報申請信息並保存成功後,報名系統將根據家長填報的信息,自動計算適齡兒童的積分(最終積分以各職能部門審核為準)。網上預報名期間,區文體教育局將每天公佈各公辦學校報名人數及學位類型明細,按招生計劃預計初步錄取積分等項目。
學校對申請信息進行初審,核實家長所填寫的積分項目。政府各職能部門核實家長遞交積分材料的真實性。
積分計算方式
大鵬新區
2019年2月25日,大鵬新區公共事業局印發《大鵬新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2019)》。
大鵬新區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嚴格按照各學校招生地段劃分,實行按積分高低進行學位排隊制度。
學生戶籍類型分為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大鵬新區戶籍、深圳其他區戶籍及非深戶籍,其中大鵬新區學區戶籍指戶口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戶籍。
學區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與上年相比,基礎分由原先的10類變為現在的6類,加分標準也發生很大的變化。
基礎分
以申請學生的戶籍類型和居住情況為基礎分的積分條件,設六個類型的積分,每個申請學生可對應相應條件取得一個基礎分:
第1類:基礎分90分。
大鵬新區戶籍,學區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且產權份額大於50%,下同);或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學區祖屋。
第2類:基礎分85分。
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學區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商務公寓(必須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擁有學區合法產權房且產權份額大於50%,下同)。
第3類:基礎分80分。
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學區租房(含公共租賃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商品房。
第4類:基礎分75分。
大鵬新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或非深戶籍,學區商品房。
第5類:基礎分為70分。
大鵬新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深圳其他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
第6類:基礎分為65分。
深圳市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非深圳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或學區租房。
加分
加分標準分三類。
第一類:獨生子女或政策內二孩加4分;政策外子女但已接受處理的加2分。
第二類:深圳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學區租房,能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深圳市無房證明的加5分。
第三類分兩種情況,此類加分不超過7.2分:
A:深圳戶籍學生: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來計分。
居住時間積分計算公式為:居住總月數×0.1,不足1月不積分。
計算已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
▶提交房產證申請材料的是房產證發證日期或合同簽訂日期;
▶提交租賃憑證申請材料的是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日期;
▶提交祖屋證明或特殊住房申請材料的是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該學區的日期。
計算居住時間截止日期為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
B:非深戶籍學生:按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累計繳納社保養老險和醫療險的重疊時間來計算加分,補繳的不算積分,在已繳納一年的基礎上,每滿一個月加0.1分。計算方法是:若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提供社保,只計算重疊繳費時間較長的一方,計算時間到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為止。社保積分計算公式為(社保總月數-12)×0.1,不足1月不積分。
說明
(1)深圳戶籍學生和非深戶籍學生都參加計劃生育信息核驗,申請人如需申請計生加分,請於4月28日前到社區工作站進行計生信息登記。
(2)家長網上填報入學資料後,電腦系統根據家長填報的資料內容自動給出家長填報積分。經資格審驗部門核定後的積分方可列為學位排隊的依據。
(3)家長如對核定的積分有異議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複核,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家長書面複核申請後向學校和職能部門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作出處理。
採取志願填報方式
採取志願填報方式:按志願進行生源分流。
志願填報要求
學位申請通過填報志願的形式進行。
供家長填報的志願有三個:
第一志願為居住地段內的學校,為固定志願,家長無需選擇;
第二和第三志願由家長自由選擇填報,可選擇全區範圍內的公辦學校,也可選擇民辦學校。
此外,家長必須對是否服從安排作出選擇並填報。
學位錄取辦法
資格審核合格後,按照學校招生計劃人數,錄滿為止。具體錄取順序是:
(1)按志願順序依次錄取。
學校先錄第一志願,如申請第一志願學生全部錄取還沒有完成學校招生計劃的,再按照剩餘計劃數錄第二志願填報該校的學生,依此類推。
(2)同一志願,按積分高低依次錄取。
(3)同一志願同一積分的,則按本地戶籍優先的順序錄取。
具體錄取順序是:學區戶籍---大鵬新區戶籍---深圳市其他區戶籍---莞惠戶籍---國內非深非莞惠戶籍;
(4)同一志願同一積分同一戶籍類型的,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其餘的以已居住時間的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非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其餘的以繳納的社保累計時間的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如繳納的社保時間相同,優先錄取使用房屋租賃憑證的;同一積分社保時間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優先錄取備案時間早的。
學校按照上述錄取順序擬定小學一年級新生名單和初中一年級新生名單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後公佈錄取。
生源分流辦法
學生如果第一志願未被錄取,將被分流到家長填報的第二志願學校安排錄取,如果第二志願學校沒有學位或因該學生積分過低無法被錄取的,則分流到家長填報的第三志願學校安排錄取;如果第三志願學校沒有學位或因該學生積分過低無法被錄取的,則按照家長填報的是否服從安排來確定學位安排和分流辦法。
家長填報服從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調劑到有學位的相對較近的、有學位的學校安排學位;家長填報不服從安排的,由家長自主選擇有空餘學位的學校申請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