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例 警 示 】定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案例警示

【案 例 警 示 】定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案例警示

法制宣传材料(一)

案 例 警 示

2019年9月24日上午,县执法局城管大队一片区中队四名队员在西城区巡查时发现某菜店严重占道经营,遂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制止,要求将摆放物品搬至店内。两个经商户不仅不配合执法,还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威胁、恐吓,并对一名城管队员大打出手,造成该队员受伤住院治疗,严重阻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当事人Y某、J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定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定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二人分别于2019年10月11日、10月29日被定兴县公安局逮捕。事发后,Y某、J某十分后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得到从轻处罚。2019年12月16日,Y某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J某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

当事人Y某、J某无视法律法规,触碰法律的底线,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教训深刻。

希望广大商户引以为戒,在开展经营活动时遵守好城市管理法规,时刻注意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服从城管执法人员管理,不要以身试法,落个“声誉扫地,追究责任”的境地。


妨碍公务执法,必将依法惩处!


定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宣

2020年4月10日


【案 例 警 示 】定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案例警示

来源:定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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