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絆腳石”們,危險了!

“絆腳石”們,危險了!

中紀委發話,大快人心!

其中一條:

妨礙惠民政策落實的“絆腳石”,危險了!

妨礙惠民政策落實的“絆腳石”各個領域都有。在他們掌控的部門,有的制定一些有悖於國家法律的地方政策,阻礙惠民政策的落實;有的視國家制定的惠民政策於無物,拖著不辦,佔著職位不作為。

中紀委的決定大快人心!將這些絆腳石該入刑的入刑,該搬掉的搬掉!

以下幾種情況,看看是不是“絆腳石”擋道:

一、國家提倡清潔能源採暖,在“網上國網(原掌上電力)”推出用戶可申請“峰谷電價”,但使用這個軟件時,按使用說明卻找不到申請峰谷電價的入口,是技術原因還是其它原因?

二、上級制定了用清潔能源採暖的惠民政策,其中“對生活用電與採暖用電合表計量的居民用戶,按其在非採暖期每月平均用電量及階梯電價水平扣除,其餘用電量為採暖用電,執行峰谷時段電價。”

這是個實打實的惠民政策,應儘快落實,不要被“絆腳石”絆住!

三、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利國惠民!

計量收費是非常惠民的,也有利於節省能源,降低汙染。而供熱公司拖著不辦,卻在報停用熱必須交20%的“設施運行基礎費”上狠下功夫。

消費者不再購買你的商品,你還繼續收取此商品的其它費用,這就是強制消費,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

看來,這個“絆腳石”很大,不易搬掉啊。

但,我們要堅信:有中紀委的發話,“絆腳石”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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