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首例!麻陽縣檢察院對一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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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麻陽縣檢察院對李某偉、羅某傑等兩被告人為他人實施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的行為,向麻陽縣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該案系麻陽縣檢察院辦理的首例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

2019年2月至2019年8月期間,被告人李某偉受他人邀集,利用自己及其親屬身份認證的“支付寶”、“微信”等支付工具,為他人的網絡犯罪活動提供資金接收結算服務(俗稱“跑單”),每單抽取6‰至13‰不等的提成。李某偉在與上線建立合作關係後,自行組建“跑單”團伙,邀集了被告人羅某傑等多名下線參與。羅某傑等人加入李某偉的團隊後,也自己發展下線,逐漸形成了一個以李某偉為主、羅某傑等成員為支幹的“跑單”團伙樹狀組織結構。短短几個月時間,該團伙作案所涉及的“跑單”資金達數百萬元。由於該案涉案人員多,目前還在進一步偵查深挖之中。

麻陽縣檢察院認為,李某偉、羅某傑二人,以牟利為目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為他人的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提供資金支付結算等幫助,攫取非法利益,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的規定,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

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部分傳統犯罪日益向互聯網遷移,利用網絡實施的新型網絡犯罪活動不斷增多,花樣不斷翻新。但網絡絕不是法外之地!作為檢察機關,將義不容辭的履行維護網絡安全的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對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犯罪、為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的犯罪,將依法嚴懲不貸。面對花樣繁多、不斷翻新的網絡犯罪手法,提醒廣大人民群眾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實增強防騙防盜意識,拒絕參與網絡不法活動,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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