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場要了我半條命的初戀,現在依然刻骨銘心”

不知何時起,每到夜幕降臨後,總是習慣性地拉緊窗簾,鑽進被窩,躲進雲村,偷偷點進喜歡的歌單,告訴自己:長夜漫漫,不如音樂作伴。

在雲村的評論裡看到一段話:星河璀璨,萬物舒朗,這漫長而有趣的一生,你值得。過往的都是回憶,以後的路,只求喜樂安康。

“那場要了我半條命的初戀,現在依然刻骨銘心”

記得從前我說,願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潔,7年過去了,我的目光仍舊隨你流轉,卻已然忘記了你擁有整個浩瀚星空。

你呢,是否也如我一般:不知道在深夜是擁有一份孤獨還是對他的一份思念?

都說忘不了前任,一是因為時間不夠久,二是因為現任不夠好,可總歸會有那麼一個人,不是時間和現任就能比得過的,因為那是藏在我們心間的初戀,是我們愛情最初的、最美的模樣,未沾染半點菸火灰塵,也不帶一絲銅臭俗氣。

“那場要了我半條命的初戀,現在依然刻骨銘心”

有的人的初戀是在15歲,可從15歲一直到22歲,一直都在錯過,不敢回頭,卻一直在心裡。哪怕曾經說好要參加對方的婚禮的,可末了卻會害怕,害怕看見對方那麼幸福,更害怕曾經屬於自己的那份專情和溫柔都屬於了別人。

有的人的初戀是別人,她是他的初戀。在一起後異地兩年,因為一句口不擇心的話,他們分了。她一直以為他是離不開她的那一個,但到最後卻發現死纏爛打的那個人是她自己。後來,她遇見了江湖三部曲,“惜緣隨緣莫攀緣”陪伴了她好久好久,“有緣有份有朝一日”也讓她漸漸跳出那個死衚衕。

半年後,她寫了好長的一封信給他,在噹噹上買了三部曲寄給了他作為最後的分手禮物。看到快遞信息上禮物被他簽收的那一刻,她知道一切都該結束了。她希望他能過得好,希望自己也是。

“那場要了我半條命的初戀,現在依然刻骨銘心”

有的人是別人的初戀,她的初戀是他。隨性的他在朋友的帶領下,不知不覺地走進了她的世界。在一起3年,她給了他一個女孩最好的時光,他給了她一個男孩3年的全心全意,只是當初太過年少,很多事情都看得不夠透徹,所以錯過。你若問他們是否後悔,她會說:不會後悔,全是難忘,而他只是沉默地想起哈爾濱冬天掌心的溫度,和酒後一定要與她相擁而眠的日子。

情竇初開的年紀,對愛也都是懵懵懂懂的,所以愛了,錯了,也從來不自知。後來哪怕是再遺憾了也都回不去了。這就是我們的初戀。

聽說初戀很美好,所以我們總是忍不住給回憶加一層濾鏡,聽說初戀最後會在一起的幾率很小,所以我們總是勸慰自己:但求曾經擁有。

可你有沒有想過:忘記才是錯誤的,思念是美好的,難過的只是你自己得不到。回憶固然美好,得不到的忘不了就痛苦,僅此而已。

“那場要了我半條命的初戀,現在依然刻骨銘心”

《小幸運》裡是這麼唱的:原來我們和愛情曾經靠得那麼近/那為我對抗世界的決定/那陪我淋的雨/一幕幕都是你/一塵不染的真心/與你相遇/好幸運。

初戀這件事美就美在未經世事、不問前程,道了別說了再見,就應該釋懷。

就像書裡說的:初戀的意義,無非是緬懷二字,緬懷青春和年少的自己,不該與當下的現實有太多的拉扯。

藏在初戀裡的,或許並不是一個確定的人,而是愛情本身,那種情竇初開的純潔美好,而我們懷念的正是那種摒棄雜念、迴歸本質的愛。

就像一位作者說的:並不是初戀多麼美,只不過青春太美太珍貴。

“那場要了我半條命的初戀,現在依然刻骨銘心”

身邊越來越多的朋友嚷著:或許我們都到了這個年紀,不再像從前那般特別容易心動,好像已經喪失了喜歡人的能力,再也遇不到會令自己心跳加速的那個人了。

可我始終相信:黑眼圈是昨夜心事的落款,海底長不出的玫瑰,和你眼裡有你三四月做的事,八九月自有答案。你要儲存你的可愛,眷顧你的溫柔,變得勇敢。凡事都要往好處想,生活才會給你驚喜。你遲早會遇到那個對的人,然後你們會手牽著手,對彼此說:

我要陪你走很多的長街小巷,我要陪你過很多的春夏秋冬。

文/一隻喜歡魚的狗

(圖片來源於網絡,侵刪)

以我之筆,觸你之情;以其之故,觸你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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