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境外輸入形勢嚴峻
配合疫情防控是義務
但故意給咱防控工作添堵就是你的不對了
你故意隱瞞
警方依法處置!
近日,文山州富寧縣公安局新華派出所在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中,依法查處2起境外旅居史人員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案件,給予2人行政處罰。
李某金拒不執行隔離觀察規定
在集中隔離期間,違法行為人李某金(男,32歲,富寧縣板侖鄉人)於3月22日從馬來西亞旅遊入境返回富寧縣後,被安排到富寧縣疫情防控隔離點進行醫學隔離觀察,3月25日12時許其私自離開隔離點後一直未歸,拒不執行隔離觀察規定。
農某傑故意不如實填寫旅居史
違法行為人農某傑(男,21歲,富寧縣歸朝鎮人)於3月26日從泰國留學返回富寧縣後,在填寫雲南健康碼內容時,故意不如實填寫旅居史,造成疫情防控工作人員降低了對其的風險評估。
目前,李某金、農某傑因違反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富寧警方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金處以行政拘留8日,對違法行為人農某傑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