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檢法共繪速裁案件“樑溪方案” 全程提速認罪認罰案件辦理

公檢法共繪速裁案件“梁溪方案” 全程提速認罪認罰案件辦理


認罪

認罰

從寬

為深入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落實,進一步提高刑事訴訟質效,4月14日,梁溪區檢察院與區法院、區公安分局召開公檢法聯席會議,商討並會簽了《關於落實刑事案件適用速裁程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梁溪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沈小平、區法院副院長符錫梅、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鄭邦憲以及公檢法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

公檢法共繪速裁案件“梁溪方案” 全程提速認罪認罰案件辦理

《意見》包括三個方面共二十二條內容,明確了:


基本原則


在遵循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的基礎上,積極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探索統一的證據體系、證明標準,既推動案件繁簡分流,節約司法資源,化解社會矛盾,又促進提高辦案效率,保證案件質量。


適用範圍和條件


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辦理,具體案件辦理範圍和規模由會籤各方根據工作實際協商確定。


公檢法職責


細化了公檢法適用速裁程序辦理案件時的各自職責、程序規範、銜接配合,以及集中移送起訴、集中提起公訴、集中出庭、社區調查前置、精準量刑建議等具體落實舉措。通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的形式,研究解決實踐中需要協調的事項和存在的問題,共同提高速裁案件的辦案質效和量刑建議的準確性、刑罰裁量的科學性。


會上,公檢法三機關還就速裁程序相關流程的分工銜接、具體操作、配套措施等有關問題進行深入交流商討,並達成一致共識。

公檢法共繪速裁案件“梁溪方案” 全程提速認罪認罰案件辦理


自2018年刑事訴訟法修改以來,梁溪區檢察院始終把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作為全院重點工作持續深入推進,採取有力措施貫徹落實,並取得良好成效。


2019 VS 2020

提起公訴&不起訴人數


1251 & 49 66 & 8

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人數


101062

(不起訴35人) (不起訴7人)


適用認罪認罰人數佔提起公訴人數 比率


77.69% 93.24%


下一階段,梁溪區檢察院將結合案件辦理,完善工作機制,提高速裁案件的辦案質效,不斷豐富和總結實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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