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项措施做好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工作

近日,为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济宁实际,出台4项措施,全力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升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一是明确重点保障项目范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省、市级重点项目,具体包括重大、新旧动能转换优选、双招双引重点签约、补短板强弱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省、市级重点项目;保障性住房、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乡村振兴、扶贫等社会民生项目;市级部门联审会议确定优先保障的项目;省、市党委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建立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储备库,精选标准高、质量好的项目纳入储备库统一管理。二是严格重点项目审核把关。建立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审会议制度,通过对项目产业政策、投入产出、规划符合性、用地标准等内容进行打分方式,确定优先等级和位次,核定保障需求;重点分析论证拟用地项目的产业政策、投资计划、税收强度等内容,核定所需建设用地数量,强化节约节约用地。三是细化落实服务保障措施。发挥规划选址引领作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协调各类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为产业、民生、基础设施等各类经济社会发展确定合适空间范围和稳定预期;提前介入服务,在项目选址、布局设计前期环节发挥参谋作用;配合项目包装策划,争取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重要工作事项配置的“点供”型新增指标;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益性养老、乡村振兴、教育等专项计划指标向上争取力度,加强西部扶贫挂钩指标跟踪,协调购买省内挂钩指标;加快用地报批,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省、市级重点项目用地尽快取得省政府批复。四是大力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化出让,通过部门联审,由相关部门提出环境保护、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条件,纳入标准地使用协议,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对达不到约定条件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加强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推进土地供给与节约集约用地挂钩,开展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烂尾工程和闲置厂房专项清理,引导工业区、老旧小区连片开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优化发展空间布局。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郭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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