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騙局致12人受害!花錢買證,你信了嗎?

不用通過駕校練習和考試

花點錢坐等拿駕駛證?

有這種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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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檢帶你看案件


案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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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詳情


2018年5月間,犯罪嫌疑人陳某輝以不用考試就能辦理摩托車駕駛證為由,騙取被害人雷某蓮人民幣600元,騙取被害人雷某佺、雷某祿、雷某細、雷某銀、雷某在、雷某春等各人民幣800元,騙取鍾某崇、吳某壽、翁某全、鍾某財、繆某金等人各人民幣1000元,共騙取12人金額合計人民幣10400元。

2018年8月份,陳某輝以不用考試就能辦理小車駕駛證為由詐騙林某仁,騙取金額合計人民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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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過程

犯罪嫌疑人陳某輝涉嫌詐騙一案由霞浦縣公安局於2020年4月7日提請我院批准逮捕,我院於4月10日做出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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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釋法

本案犯罪嫌疑人陳某輝虛構了自己在交警大隊有關係可以讓被害人不用考試就能辦理小車或者摩托車駕駛證的事實,導致被害人相信犯罪嫌疑人有這樣的能力,陷入錯誤認識,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預交了“辦證費”卻沒拿到“駕駛證”,財產受到損害。

犯罪嫌疑人陳某輝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客體上侵害了被害人的財產權。其共騙取13名被害人金額共計15400元,達到“數額較大”標準,構成詐騙罪。


提示


廣大人民群眾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一定要經過正規途徑,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通過學習、訓練、考核完成以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放機動車駕駛證。

法條鏈接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1年4月8日)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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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第二檢察部 雷冬梅

編輯:霍美文

霞浦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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