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校園欺凌說:"不"

截至今日,疫情形勢依舊嚴峻,對於已經復學或將要復學的學校,除了保證疫情期間復學學生的身體健康,還需謹防校園欺凌,校園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發生,不僅傷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衝擊社會道德底線。

校園欺凌

NO

不要讓青春成為眼淚

不要讓前途毀於暴力

安心學習 健康同行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第一節

校園欺凌是什麼?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校園欺凌是指同學間欺負弱小、言語羞辱及敲詐勒索甚至毆打的行為等。簡言之就是發生在校內外,針對學生的暴力案件。

1

肢體欺凌

推撞、拳打腳踢以及搶奪財物等,是容易察覺欺凌形式

2

言語欺凌

當眾嘲笑、辱罵以及替別人取侮辱性綽號等,是不容易察覺的欺凌形式。

3

社交欺凌 網絡欺凌

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邊沒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覺的欺凌形式。在網絡發表對受害者不利的網絡言論、曝光隱私以及對受害者的照片進行惡搞等,是容易察覺欺凌形式。

第二節

檢察官說法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1

尋釁滋事罪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基本案情】高中生小虎平日在校園裡飛揚跋扈,很多同學們都怕他。小虎趁週日返校,同學們身上現金較多的時機,多次在校園內、學校周邊攔截年齡較小的同學,通過言語威脅索要錢財。一時間學生們“談虎色變”,人人自危,後小虎被公安機關抓獲。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小虎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被告人小虎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構成尋釁滋事罪。面對校園欺凌,延檢君告訴同學們,一定要及時向老師和家長報告,尋求幫助。千萬不要用武力報復的方式解決問題。同時,希望同學們遇到問題,也不可完全依賴家長、老師和學校,大家要學會換位思考,主動探尋同學之間的相處之道,珍惜同學情分。

2

故意傷害罪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基本案情】小胡系某中學高二年級的學生,小金、小童、小溫三人一直看小胡不爽,某一天,幾人在經過小胡班級時將其書藏了起來。當晚9點,小胡來到學校教學樓五樓與小金等三人理論,一言不合,進而發展為肢體衝突.小胡用事先攜帶的彈簧刀朝小金、小童、小溫等人亂劃,致小金等三人的胳膊、手指等處被劃傷。經法醫鑑定,小金的人體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小胡有期徒刑二年零四個月。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被告人小胡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小胡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應從輕或減輕處罰。未成年人應努力提升自身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3

非法拘禁罪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基本案情】被告人錢某(女,17歲)與孫某(女)、周某(女)、鄭某(女)、張某(女)、馮某(女)、沈某(女)及趙某(女,未滿16週歲)等8人以被害人楊某說錢某壞話為由,經預謀將楊某約至公園,後帶至賓館,採取打耳光、腳踹、拽頭髮、表演色情節目等手段,對楊某進行毆打和侮辱,並限制其人身自由長達四天四夜。被害人楊某傷情構成輕微傷。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錢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判處被告人孫某、周某、鄭某、張某、馮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判處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被告人錢某、孫某、周某、鄭某、張某、馮某、沈某等採用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款,構成非法拘禁罪。本案8名參與者年齡都不大,正是汲取營養、茁壯成長的好時節,卻受各種錯誤思想影響,動輒糾集多人進行侮辱和毆打,並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這種錯誤的行為方式,來源於靈魂深處的錯誤思想。因此,青少年健康成長中思想樹人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節

校園欺凌的應對措施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若被多人圍困,要保持鎮靜,採取迂迴戰術,一旦對方放鬆警惕,立刻趁機逃離。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人身安全永遠是第一位,不要激怒對方,不要盲目反抗,必要時,可向路人呼救求助。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遭遇欺凌後,一定要及時跟家長和老師反映情況或報警,不能忍氣吞聲。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看到其他同學正遭受欺凌時,應儘快報告老師或報警,不能坐視不理


第四節

如何預防欺凌和暴力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培養自尊、自信的人格,加強溝通,同學之間要互幫互助,互相信任。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遵紀守法,約束自己的行為,強化法律意識,不論校內處都不拉幫結派。

延平未檢|對校園欺凌說:

不看有暴力色彩的影視節目,加強體育鍛煉,強身健體,讓欺凌者不敢輕易靠近。

校園暴力可以防,

方法掌握要適當。

求助師長來幫忙,

自我保護有保障。

來源: 延平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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