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民在中國政府網留言:註冊公司後,法人等手機號全洩露被騷擾。
以下為中國政府網刊載的網民留言
李雋:我是石家莊的,剛在審批局辦了一個營業執照。下午3點交的資料,不到4點就收到了7家以上的代理記賬公司電話,而且打的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開發的實名認證系統裡的手機號碼。
大魚:現在註冊公司效率提高很多,謝謝。但在註冊公司時,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必須填寫法定代表人手機號、財務負責人手機號、聯絡人手機號、經辦人手機號。
剛註冊營業執照還沒拿到手,各種推銷電話就來了,搜索引擎、短視頻平臺、代理記賬公司、網頁製作公司、電商網店代理等每天都會打電話,而且有些推銷人員在週末、下班時間還打電話騷擾,讓人非常厭煩。
希望請有關部門加強監管,嚴格保護註冊人的聯絡信息,讓我們不再受騷擾。
據小二財稅小編了解發現,這種情況確實存在,媒體也有報道。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也早已出臺了相關規定。
對此,各級登記機關應吸取教訓,堅決執行總局規定,嚴格保護企業群眾個人隱私信息,不能因為極少數人的違法犯罪行為,讓整個市場監管系統背黑鍋。
1
《大河報》報道:公安部刑偵局對破獲的一起特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向河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和平頂山市公安局專門發來賀電錶示祝賀。
平頂山市公安局犯罪偵查支隊聯合寶豐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偵破了以廣東省犯罪嫌疑人林某為首的特大電信詐騙團伙,抓獲10名犯罪嫌疑人,並連帶偵破案件20餘起。此案是涉及公民個人信息1100餘萬條、非法獲利350餘萬元的特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9名,搗毀窩點7個,扣押作案電腦21臺、手機25部、銀行卡10張。
專案組經過調查,鎖定了這些案件中部分洩露公民信息的最終來源,這些公民信息洩露系某工商所的所長黃某所為,黃某將全省企業信息下載打包後網上出售牟利。
2
在保護涉密信息工作上,國家相關部門也付出了很大努力。比如在某網站上,有人向律師提問,“倒賣工商資料獲利大概10000左右,已經在看守所4個月了,現在到法院了大概還要多久才能宣判?”
但打擊倒賣個人信息還需要更多人參與,希望被侵犯權利的企業群眾能拿起法律武器,收集證據,向公安機關報案,將犯罪分子一網打盡!
3
《京華時報》報道:在保定市公安局新市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偵破的一起案件中,某工商局檔案室工作人員劉某落網。
其在2010年進入檔案室工作後,出售包括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住址等在內的企業人員信息獲利6萬餘元。在落網後,劉某還不知悔恨,聲稱出售的信息都是公開信息。
4
而在長沙市公安局通報的一起案例中,一個專門的數據倒賣團伙長期在網上以“中國資源部”、“移動數據專家”、“中國諮詢”等網名,販賣各種公務、公民信息、各運營商的用戶機主資料等,警方在其窩點電腦中查獲約1.5億條個人信息數據。
湖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蔣有為介紹,“大量倒賣信息的源頭都來自掌握公民個人信息的單位和部門。”蔣有為表示,這些“內鬼”中有公務員、企業職工,有正式員工,也有臨聘人員,涉及金融、電信、教育、醫院、國土、工商、民航等各行業。
5
目前,網上有很多的第三方軟件,例如企查查等,通過這些軟件,同樣可以查到企業的相關信息,包括電話、地址等。按說這些註冊信息,只能在工商系統裡面,不允許社會第三方系統調用,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就是能查詢得到,搞不明白他們的數據接口是從哪調用的!
6
筆者認為,這種非法獲取企業信息並倒賣的行為,直接影響了千家萬戶的信息安全甚至人身安全。在眼前的幾千幾萬元蠅頭小利面前,這些人違背良心,不顧法律,鑄成了大錯。
對此,各級登記機關應提高警惕,對企業信息嚴加保密,建立嚴格的保密制度,僅允許指定崗位,指定人員接觸。
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已經建成併成熟運行多年的情況下,應嚴格依據工商總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使用運行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公示系統數據接口與其他單位共享企業信息資源。杜絕任何可能洩密的數據交換行為。
一些地方成立的行政審批局,因部門組建時間較短,也可能存在保密機制不健全,保密措施不完善,保密教育不到位的情況。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對發現的線索及時調查處理,對查實的害群之馬堅決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懲治犯罪行為,保障公民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