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華舜學府未按期交房 開發商拒絕退還錢款及違約金

4月24日,有市民向保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反映,2016年與保定市華舜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認購合同,合同規定交房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華舜地產到期未交房,根據合同去要求華舜地產退還錢款及違約金,但被拒絕,理由是沒有錢。截止今日2020年4月24日仍未收到華舜地產退回的錢款。

保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4月27日回覆:華舜學府項目是2008年經保定市政府批准的由保定市華舜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城中村改造項目,該項目東臨長城大街,西臨嶽莊村,南臨嶽莊村村中規劃路,北臨嶽莊村北規劃路。 二期地塊面積約150畝,核算後應拆遷面積72畝,共252戶。現該公司正加緊推進拆遷工作,同時承諾將認真履行退款義務,按合同要求辦理退款事宜,對已發生的交房違約情況按照原《認購協議》相關條款解決。市住建局建議, 如開工公司不履行相關條款,可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保定市華舜學府未按期交房 開發商拒絕退還錢款及違約金

事實上,該項目早在2018年就有人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諮詢。當時省政府辦公廳回覆,力爭在2020年10月完成項目開發建設並達到入住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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