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租賃了一個二級建造師,現在不用了,持證人拒絕退款,怎麼辦?

用戶1648061019778


其實我一直好奇,這種掛靠證書不合法的行為簽訂的合同到底有沒有效力?如果出現了糾紛,公司和掛靠者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這種權益合不合法?

如果單從合同角度來說,那就要看合同裡面有沒有約定相關的條款,比如提前不使用是否可以退款等等,如果有,還是可以拿著去找掛靠人談談,畢竟白紙黑字。如果談不攏,走司法途徑?這個你確定對公司而言沒有風險?

從道德角度,人家和你簽了一年,證書給你用了,協助你辦理註冊一系列的事情,因為掛靠在你們公司,而發揮不了其他作用,這是需要機會成本的,你們突然說不要就不要了,還要別人退錢,浪費人家的機會,時間和精力,從這個角度,個人覺得你們不應該要求別人退款。

當然,掛靠是不合法的,現在國家也是嚴厲查處,後續還是得靠公司自己儲備相關人才,而不是靠著掛靠來解決公司證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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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人幫


1.你單位租賃了二建,說明掛靠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已經簽好了,簽好了,那說明錢可能已經付給個人了。

2.既然個人給你證書了,合同也簽好了,假如簽了一年,你單位錢也已經給了。現在證不想要了,一年還沒到期,就跟人家要錢,是這個意思嗎?如果是的,你就不該要錢,人家不給你是有理由的。

3.如果你堅持要錢又要不到,你就去住建局告他,大不了你公司被處罰,他證書幾年不允許註冊。

4.人家證書註冊到你公司你又不要了,不是害人嗎,現在證書好像不允許這麼短時間二次註冊吧,對你公司沒影響,對人家個人影響比較大。


溫柔體貼健康快樂的徐


你單位租了個證,就跟租了個車或者租了個房是一樣的。你是單位,人家是個人。你單位好意思讓人家退款,也竟然敢讓人家退款。作為單位,不知道合同是幹什麼用的嗎?你單位最好對人家溫柔點,要不然吃不了兜著走。不信就告他,然後他告你,誰贏誰輸法院一定會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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