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甸公檢法座談共商規範辦理醉駕刑事案件

為做好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案件的會議紀要》的刑事政策的貫徹實施,進一步規範“醉駕”刑事案件的辦理,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和效率,4月20日下午,公檢法三家召開座談會,各分管領導及有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參加座談。

羅甸公檢法座談共商規範辦理醉駕刑事案件

  會議首先組織學習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印發的《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案件的會議紀要》精神,與會同志就“醉駕”案件的證據收集、事實認定、酒駕行為的從重情形、量刑標準、遇到重大問題協調處理等方面交換了意見。通過全面深入的交流,特別是對實踐中存在的認識偏差、理解不一問題進行充分的交流溝通,進一步達成了共識。

羅甸公檢法座談共商規範辦理醉駕刑事案件

會議要求,辦理“酒駕入刑”案件要嚴格依照現行認定醉駕的標準定罪量刑,嚴把事實關、證據關和程序關,在打擊醉駕犯罪的同時要注重保障人權。

羅甸公檢法座談共商規範辦理醉駕刑事案件

會議形成紀要印發公檢法,為下一步辦理醉酒駕駛刑事案件提供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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