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女子騎電動車被小轎車撞倒!小車司機肇事逃逸被抓

桂林女子騎電動車被小轎車撞倒!小車司機肇事逃逸被抓

4月17日19時許,天色已經暗下來,黃女士小心翼翼騎行至桂林市靈川大道百花路口時,突然一輛黑色小轎車從她身邊疾馳而過,與黃女士的電動車發生碰撞,黃女士和電動車被撞翻在地,受傷的黃女士驚慌失措。恰巧遇到“情指行”行動隊民警巡邏至此。

民警一邊迅速開展救援撥打120,提醒過往車輛注意慢行,防止二次事故發生。一邊立即反饋至八里街指揮調度室,並聯系交警驅車追尋交通肇事逃逸的小轎車。八里街派出所指揮調度室接到警情後,立即開展視頻巡查,與巡警、交警緊密配合,將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截停在靈川大道和諧康城路口,小轎車車主對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


桂林女子騎電動車被小轎車撞倒!小車司機肇事逃逸被抓

蜀黍法普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是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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