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男子瞞著妻子給情人買房 法院:退給你妻子

宿遷男子瞞著妻子給情人買房 法院:退給你妻子

丈夫揹著妻子給情人買房,這筆錢妻子能追回嗎?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日前,宿遷市泗洪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趙某一直瞞著妻子徐女士和一名女網友打得火熱,甚至還偷偷給對方買了房。得知此事後,徐女士起訴到法院,想討回這套房產。

法院調查發現,根據銀行的支付記錄,從幾年前開始,趙某陸續在給泗洪縣某小區的一套當時價值20多萬元的房產匯款。其中,10萬元的首付裡趙某通過銀行卡刷卡支付了5萬元,10萬元餘款則是按揭貸款。奇怪的是,簽約單及商品房買賣合同載明的買房人,是一個叫小蔣的男子。

“經查實,小蔣有個姐姐,這些字都是小蔣的姐姐蔣某籤的。”據法院介紹,趙某陸續向房屋的按揭貸款賬戶裡轉賬147159元,還通過當地一個衛浴專賣店,給這套房買了6000元的衛浴用品。

法庭上,蔣某認為徐女士提交的證據,無法證明自己和趙某存在情人關係。她轉而向法院表示,自己和趙某是勞務關係。泗洪法院認為,趙某和蔣某二人的合影足以證明兩人的關係親密,且二人的聊天記錄中都將雙方稱為“三年的夫妻”。為此,法院認為二人之間存在非正常關係的證據充分。

最終,法院判決,趙某與情人蔣某之間的贈與合同違反公序良俗,應屬無效,蔣某應將受贈的財產全部返還給徐女士。(孫旭暉)

來源:人民網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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