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消費券的形式提前發放,於5月15日前完成消費行為。
關於鼓勵職工積極參與提振消費
集中行動的通知
各旗區總工會,各產業系統工會,市直各基層工會,中央、自治區駐市企業工會:
當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生產生活秩序逐步恢復。為積極落實市委、自治區總工會關於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擴大市場消費的決策部署,市總工會就鼓勵職工積極參與提振消費集中行動相關活動通知如下:
一、各基層工會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結合自有資金情況,可將會員全年未發放的法定節日慰問品,以發放工會會員福利消費券的形式提前發放。
二、各基層工會在每位會員節日慰問品發放年度總額不超2000元的情況下,可結合實際,以多種形式為會員爭取團購價、折扣券、會員卡、消費積分等各類優惠,於5月15日前完成消費行為,在普惠職工會員的同時,帶動全市消費回暖復甦。
三、各基層工會要按照有關規定,充分發揮市智慧黨建電商平臺及市總工會普惠惠民行動促進平臺天驕集市(打開微信搜索公眾號“天驕集市”,市文旅集團商貿公司負責運營,負責人:孔令振,18686237169)作用,鼓勵優先採購扶貧產品作為節日慰問品,充分發揮全市各級工會組織在開展消費扶貧、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積極作用。
四、各基層工會可組織會員採取“以購代捐”“以買代幫”到貧困地區開展當日往返的
春遊活動,所需經費可從工會經費中列支。五、各旗區總工會、各基層工會要將本地區基層工會發放的工會會員福利消費券情況每日進行統計,並統一納入地方“消費券”日報告內容,於每日17:00前報告當地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復工復產組。同時,各旗區總工會、各基層工會要將有關情況每週報告市總工會財務和資產監督管理部,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要嚴格遵守工會經費使用的“八不準”規定,認真履行程序,確保工會會員福利消費券規範購買、發放。
鄂爾多斯市總工會
2020年4月24日
來源:鄂爾多斯市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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