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有權力扣押業主的房產證嗎

物業有權力扣押業主的房產證嗎

圖片源自網絡

山東濰坊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建設的的商住兩用公寓,自2010年交付使用後八年多一直沒有為業主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此前業主曾經無數次撥打過市民熱線,找過新聞媒體,直至拉橫幅抗議,集體向當地信訪辦、市政府投訴,有的人甚至向法院起訴。經過八年抗爭,產權證終於陸陸續續辦下來了,但是剛辦下來的不動產證又被物業公司扣押了,理由是:欠物業費的不給!於是業主們又開始撥打市民熱線:得到的答覆卻是:沒繳清物業費你們也有錯在先,這答覆耐人尋味啊!

八年抗爭是誰的錯一筆勾銷了?物業服務差不提了?房屋存在質量問題也沒結果了?只有物業費那麼重要嗎?業主們不得不考慮一下,這裡面是不是有利益鏈條,這件事損害了很多人的利益嗎?如果不是,那是不是不作為?

為此筆者特意諮詢了律師,律師的答覆是這是兩件不相干的事,產權正是產權證,物業費是物業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扣押,建議走司法程序。

業主們又犯難了,快過年了,單位也忙家裡也忙,大過年的打官司多晦氣!

物業有權力扣押業主的房產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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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認真分析一下,物業公司扣押業主產權證屬於違法,業主們不交物業費屬於違約,兩相比較自然是違法更嚴重,但是有關部門為何就不能適當的作為一下,先把違法問題解決掉,回頭再解決違約的問題。畢竟維護法律的尊嚴更重要吧。

那麼業主們又為何不願交物業費呢?這個商住兩用房產權一共40年,開發商拿下土地是2005年,到2018年拿下產權證,產權還有27年,想要轉讓就得再等五年。那就是剩22年產權。誰會買這樣的房子?這兩年房產都在增值,而業主們這個商住公寓恐怕上已經貶值了。現在物業之所以能夠扣押業主的產權證是因為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為同一法人。業主們不願交物業費的原因還有很多,衛生、電梯、停車位、安保、秩序、房屋質量問題多多,出了問題物業能推就推,這樣的物業也配收取物業費嗎?這些問題不解決相關部門只提物業費是不是有點欺人太甚?

物業有權力扣押業主的房產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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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房地產開發商和物業服務行業出現的侵權、違法行為屢見報道,他們的監管部門是誰?一個行業問題多多,是否該重視一下?房子、物業都是關乎民生的大事,不是說民生無小事嗎?什麼時候才能落實到具體的事情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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