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湖冷月
當今社會男女雙方結婚,是爹媽買的房子,女房要寫上自已的名字,真的很無奈。其實這婚姻還是買賣,還有那禮金的錢…
一個70g
既然你說到法律,說明你還是想知道法律規則,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就請多瞭解一下我國的“物權法”、“婚姻法”以及“民法通則”等,當你有所瞭解,有所認識就會作出正確的選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好之為之。
SH我心依舊
父母全款買的不應該寫女方名字,這是無理的要求,凡是有此想法的女生,或女生家庭都是自私的。你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感,那男生的安全感靠什麼來保障?你們感情的信心都不如半個房子,又何必在一起!凡事在此事退讓的男生,等待你的將是更多的無理要求,你若不順從,父母的血汗錢就沒了,你是否能承擔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