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優保險“叫好又叫座”有賴更多政策支持

“你退稅了嗎?”隨著居民個稅彙算清繳在各地陸續啟動,退稅和補稅成為熱門話題。除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外,想必很多居民在進行年度個稅申報時也注意到,在個稅“其他扣除項目”一欄中也有與保險有關的項目,分別是年金、商業健康險和稅延養老保險。

根據人社部近期發佈的數據,截至2019年年底,我國約有9.6萬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制度,參加職工人數超過2547萬人,積累基金約1.8萬億元。雖然近年來實現了較快發展,但是目前作為居民養老保障體系“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與職業年金,覆蓋範圍仍然十分有限。

在商業健康險方面,我國自2017年7月1日起將商業健康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範圍內實施。根據相關規定,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而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通常來說,稅優健康險多由公司以團體名義投保,而保單上會顯示稅優識別碼。

近年來,隨著居民健康保障意識提升,健康險業務也實現了較快發展。銀保監會數據顯示,2019年,健康險業務實現原保費收入7066億元,同比增速達29.7%,在人身險業務原保費收入中的佔比為22.8%。雖然稅優健康險在產品設計、保障功能、萬能賬戶結算率等方面具有一定吸引力,但從業務實際開展情況看,同當下健康險的火熱態勢相比,被給予厚望的稅優健康險無疑遭受了冷遇。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年底,稅優健康險行業累計承保31.9萬件,累計保費收入9.4億元。

稅延養老險的發展狀況與稅優健康險有相似之處。2018年4月,財政部、銀保監會等多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總體來看,對試點地區個人通過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一定標準內稅前扣除;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時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去年年底發佈的《2019年中國居民退休準備指數調研報告》顯示,近50%的受訪者對稅延養老險有一定了解或完全瞭解。但調研數據同時顯示,僅有21%的受訪者認為稅延養老險具有吸引力。這也反映出稅延養老險業務遇冷的現狀。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12月末,已有67款產品獲批上市,19家公司實現出單,保費收入約2.47億元,累計參保人數4.7萬人。此前,有券商測算,按照個稅繳納比例估算,假設我國目前約有3000萬人繳納個稅,保守估計其中30%的人購買稅延養老險,參考試點政策中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標準,那麼這將帶來千億元級別的保費增量。長期來看,更有望打開萬億元增量市場。顯然,稅延養老險在起步階段的發展狀況未達預期。

如何破解稅優健康險和稅延養老險當下的發展僵局,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需在“稅”字上多做文章,期待出臺更多稅收優惠政策。一家上市壽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舉措,對我國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減輕基本醫保壓力和參保群眾的醫療負擔,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具有重要意義。但目前受個人所得稅優惠額度有限、業務流程複雜等影響,稅優健康保險產品對老百姓的吸引力不大。為更好地推動稅優健康保險發展,建議提高稅收優惠力度,探索建立稅優額度的動態調節機制,並根據地區不同情況差異化對待;同時,簡化稅務操作手續,提高稅收優惠抵扣的便利性。”

在稅延養老險方面,目前來看,個人領取稅延養老保險金時的實際繳納稅率為7.5%。考慮到領取時納稅基數含全部投資收益以及貨幣時間成本等因素,政策覆蓋人群主要為當期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20%及以上人群。相關測算結果顯示,20%稅率對應實際應發工資為20000元左右。顯然,這一薪金水平在普通工薪階層的佔比並不高。對此,有專家表示,此前個人所得稅稅基、稅率政策的調整以及專項抵扣政策的出臺,對稅延產品造成較大沖擊,建議適當提高稅收優惠額度。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其中提出“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豐富健康保險產品供給,用足用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研究擴大保險產品範圍”。隨著更多健康險產品納入稅收優惠行列,稅優健康險行業有望迎來更快發展。

本文源自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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