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南交警曝光3起違法超載大貨 均罰款200元記3分

半島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白亮 殷蕾

隨著復工復產的深入推進,建築運輸材料貨運車輛的出行需求不斷提升,部分渣土車出現超限超載現象,為了確保道路交通環境安全、穩定,青島交警市南大隊近期強化源頭管理,對大貨車超限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展開專項整治。

針對貨車、危化品運輸車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市南交警大隊強化預防監督工作,近日來,市南交警大隊加大路面執法力度,每日在轄區各大路段設置執法點,採取巡邏執勤的查處模式,嚴查大貨車駕駛員資格、車輛運營資質、車輛安全狀況,大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常識,提高重點車輛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駕駛意識。

青島市南交警曝光3起違法超載大貨 均罰款200元記3分

4月6日19時50分許,交警市南大隊寧夏路中隊民警巡邏至福州路與奉化路路口處時,發現路邊停靠一輛車號為魯UL1671號藍色歐曼牌大型貨運車,妨礙其他車輛正常通行,執勤民警立即上前對該車進行檢查。通過詢問得知,該車因為右前方輪胎突然爆胎,駕駛員正在檢修。但是細心的民警發現,該車拉運的建築材料已經高出車廂板,存在超載嫌疑。為了確保安全,民警在對該車進行過磅檢測後,發現魯UL1671號大型貨運車載重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民警現場對魯UL1671號大型貨運車駕駛員趙某良做出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4月8日8時許,膠州灣隧道中隊在莘縣路與山西路路口開展渣土車超限超載專項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魯UD8682號藍色自卸貨車駛入交警查車點,在例行檢查時,駕駛員秦某某十分配合交警的檢查工作,並且車輛證件齊全,堅定的稱自己並沒有超載行為。隨後交警對該車進行了過磅檢測,當檢測數據擺在眼前時,駕駛員秦某某神情緊張,閉口不答。檢測單上顯示魯UD8682號藍色自卸貨車重值為7925kg,實測值為10200kg,超過核定載質量28%,民警依法對駕駛員秦某某做出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同天中午11點左右,香港西路中隊執勤民警在香港西路發現一輛魯Up908號盛混凝土車輛在路上行駛,涉嫌超載。民警立即該車行駛的路口前方設點,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當民警在檢查完車輛證件後,問駕駛員車內裝載了多少水泥時,該車駕駛員言辭含糊,答非所問,沒有直接回答交警的問題。執勤民警立即通過儀器對該車進行重量檢測,結果顯示該車超過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下,並對駕駛員進行了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