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人這一生,如果能夠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那絕對是一件值得讓人稱讚的事情。

年少輕狂時,不知句中意,認為這樣的處事方式是在滅絕人性,摧殘個性,違背天理。高興的時候就應該仰天大笑,悲傷的時候就應該嚎啕大哭,這是何等的痛快與舒暢。大丈夫就應當如此,轟轟烈烈,敢愛敢恨。

在喜悲面前,壓抑著自己的情感,故作豁達之態有什麼好?憋出內傷還不是自己遭罪。

轉眼十幾載,經歷是非坎坷之後,我才明白年輕時對這句話的認識是多麼的膚淺和幼稚!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講的不是處事方式,而是一種思想境界,何來摧殘之說?

它的高度已經高於喜悲,高於得失。它的高度已看透了人生的本質,懂得了活著的意義。

只有這樣才能讓我們始終保持一個淡定平靜的心態,不會因一時的成敗而得意忘形或妄自菲薄。

為什麼要追求這樣的境界呢?

因為這樣的境界可以讓我們的情緒得到很好的控制,不會失控。

我吃過情緒失控的虧。因為情緒失控得罪過人,因為情緒失控做錯過事,因為情緒失控傷過愛我的人……

情緒這東西,好像是與生俱來的。它的發作從來不會經過大腦的思考,都是下意識的一種行為,由心而發,瞬息而至,擋都擋不住。

我不高興的時候,要麼亂髮脾氣,要麼悶悶不樂,要麼垂頭喪氣,要麼妄自菲薄。很多時候,我的不高興是不分場合,不分輕重的。

我高興的時候,要麼眉開眼笑,要麼妄自尊大,要麼得意忘形,要麼忘乎所以。很多時候,我的高興也是不分場合,不分輕重的。

小的時候,可以說這是天性;

大了以後,這就是不知好歹了!

情緒容易失控也算是天性使然,孃胎裡帶出來的東西,也不是說改就能改的。

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既然本性如此難移,我們何不提高自己的認識呢?

認識提高了,境界自然也就不一樣了。

當然,提高認識的途徑有很多種,因人而異,不能以偏概全。

有好多東西,只可意會不可言傳,需要自己不斷體悟。

無論外界或自己有何種起伏,我們都要保持一種豁達淡然的心態。只有這樣,我們的頭腦才能保持清醒,不會忙中添亂,不會顧此失彼,不會任性而為。

情緒和事實一定要區別對待,萬萬不可混為一談。

情緒是主觀世界的自然體現,不分對錯;事實是客觀世界的真實存在,無論對錯。它們之間如果不加以區分,肯定會亂成一團。

要想解決當前的問題就必須把情緒放到一邊,這是一條鐵律。

情緒的存在絕不能干擾我們對事實的認識與判斷,這也是一條鐵律。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一種感覺,一種超脫的心態。

不要把得失、成敗太當回事兒,也不要把得失、成敗太不當事兒;

不要把自己太當回事兒,也不要把自己太不當事兒;

不要把別人太當回事兒,也不要把別人太不當事兒。

看似前後矛盾的廢話,卻蘊含著無窮的處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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