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喇叭架起來!!!
電動車車主們注意啦!
蒙自市最嚴的電動車整治開始了
在路邊亂停亂放、車輛沒證
你的車輛可能會被……
想知道具體情況嗎?
別急
往下看
“從源頭上一刀切,整治兩輪車、三輪車、四輪電動車……”4月28日,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秩序一中隊隊長湯燁說,沒有上牌的電動車、路邊亂停亂放等都在此次整治範圍內。
“根據統計,目前,蒙自市有20萬輛註冊登記的兩輪電動車。“湯燁介紹,近年來,交警大隊與蒙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開展了多次電動車整頓活動,從銷售源頭上切斷不符合國家技術規範的電動車進入市場,根據日前的調查情況看,現在蒙自市場上的經銷商已經沒有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規範的電動車了。
但據瞭解,因為前期一些客觀因素,目前,仍有5萬輛不符合落戶標準的三輪、四輪電動車,成為城市治理中的頑疾。
破解這一頑疾,交警大隊一直都在努力中,今後又將怎麼做呢?
針對不符合落戶標準的三輪電動車
目前,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正在與紅河州電動車行業協會、快遞公司等多個部門商討三輪電動車逐步退出市場的方法,待過渡期後,將強制報廢,不能在路上行駛。
針對不符合落戶標準的四輪電動車(老年代步車)
交警部門正與其他部門一起商討具體解決辦法,最終要達到的效果是:人有證(駕駛證)、車有牌。
湯燁介紹,今後,符合國家落戶標準的兩輪電動車,將按現行方案,繼續落綠牌上路;現在白底紅字牌照的兩輪電動車,將逐步淘汰,到2023年年底強制報廢。
而三輪、四輪電動車,都將劃為機動車管理範疇。能夠出具車輛生產廠家提供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經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的系統公告比對,符合公告的車輛方能辦理登記落戶,上路行駛。而且,駕駛這些車輛,必須有相匹配的駕照。
交警大隊呼籲,目前,已經購買了二輪、三輪、四輪電動車的車主,必須嚴格按照道路交通法規,堅決抵制亂停亂放、逆向行駛等各類違法違規現象。
如何做到不亂停亂放?
在蒙自市城區的人行道上,劃有黃線區域的都是非機動車的臨時停放點,所有電動車都要在黃線範圍內停放。小夥伴們注意了,違反規定的,蒙自城市綜合執法局就會將其強行拉走。
注意!帶頭盔的可不止是摩托車
另外,小編還要提醒大家,電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都要帶頭盔上路,不然,就會受到交警處罰哦!
此外,
小編還精心整理了
一部分電動車應遵守的交通法規!
供大家細細品讀,並付諸行動
在保護好自己的同時,
為蒙自“創文” 助力!
一、駕駛電動車不得佔用機動車道行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二、駕駛電動車不得逆向行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三、駕駛電動車不得違法載物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四、駕駛電動車不得闖紅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
五、未滿16週歲禁止駕駛電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駕駛電動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兒童駕駛電動車是不被允許的,為了孩子的安全,家長要監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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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紅河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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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嚴雯馨 審稿:段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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