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開始嚴查“隱形變異‘四風’”

五一假期來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推出“五一、端午期間‘四風’問題監督舉報曝光專區”

,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頂風違紀從嚴查處,加大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

最近,中央開始嚴查“隱形變異‘四風’”| 廈門一局長定期組織“喝酒圈”


節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近日通報了31起典型問題。

這些問題來自山東、廣東、黑龍江、浙江、湖南等地,共性都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涉及的問題很值得注意——都屬於“隱形”、“變異”的“四風”,違紀違規操作手法層出不窮。

最近,中央開始嚴查“隱形變異‘四風’”| 廈門一局長定期組織“喝酒圈”


一是吃喝“化整為零”。中央嚴禁公款吃喝,在一些地方就有少數領導幹部打起了企業的主意,轉戰農家樂或私人會所,向企業伸手“要飯吃”,搞起“不吃公款吃老闆”這一套

比如,天津市醫藥集團原黨委書記張建津就“走到哪吃喝到哪”,甚至將茅臺、五糧液等高檔酒裝入礦泉水瓶帶入飯店飲用。

據通報,一私企老闆為其慶生,張建津看到他帶的是“普通茅臺”,便當眾要求喝其他人帶的15年年份茅臺;第二次老闆再次與其吃喝,便主動帶來30年年份茅臺“一雪前恥”。

此外,在香港接受被其“關照”而獲取巨大利益的港商宴請時,張建津出席的餐桌上,赫然出現了鱷魚尾這樣的食材。

最終,張建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二是福利“化實為虛”有的幹部利用手中的權力和掌握的公共資源,通過暗示、授意,謀取利益,間接實現“利益輸送”。

例如,曾任青島日報社黨委副書記的王海濤,想接受一家企業的出國旅遊邀請,但未能獲批。於是,他想出一個規避手段——

通過該公司,以“考察項目”名義出具虛假邀請函,再聯繫旅行社,提供虛假的行程單。據通報,此次“考察”一行五人共花費60餘萬元,全部由企業支付。

因嚴重違紀,王海濤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三是紅包“化顯為隱”為進行利益輸送,採用微信紅包、電子銀行轉賬、網購禮品快遞等新手段,“隔空操作”。

浙江嘉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嘉興港區(綜合保稅區)分局副局長王紅良,就收受微信紅包或微信轉賬16次,大部分紅包的金額,都在100元至500元之間。

此案中,王紅良在朋友圈曬出生日蛋糕,管理服務對象就會送上“生日祝福”;逢年過節,王紅良給管理服務對象發送20元以內的小額紅包,管理服務對象則“回贈”200元左右的大額紅包。

最終,王紅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調整工作崗位,違紀款項被追繳。

四是車輛“化公為私”一些領導幹部將公費加油卡綁定私車,或者由單位公款報銷開私車辦私事產生的費用。

例如,2013年8月至2018年9月,重慶市大足區城市管理局黨委委員陳彬多次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為私車加油共計1.1萬餘元;此外,陳彬還存在對單位公務加油卡監管失職失責問題。

2019年6月,陳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自十八大以來力度從未衰減。隱形、變異的“四風”也是“四風”,同樣觸及中央定下的“高壓線”和紀律禁區。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作風面前無“小事”。即便是企業或個人埋單,但老闆之所以願意提供“免費的午餐”,無非是看重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

而在“伸手”過程中,一些黨員幹部還自以為手段隱蔽、天衣無縫,認為糾“四風”是“隔牆扔磚頭”,砸中誰誰倒黴,或以為換一件“馬甲”就不會被發現。

例如廣東省陽春市春城街道七星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歐克明,任職期間大吃大喝,欠下9家飯店餐費87萬餘元。他不僅不反思自身錯誤,還反問辦案人員:“村集體資金本來就應該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我身為村委會主任,拿來請村民吃飯有什麼錯?”

沉迷於“特權”而不自知,是最大的悲劇。實踐證明,只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黨風建設就沒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問題。

無論是老問題還是新問題,什麼問題突出就解決什麼問題,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突破。不論“四風”有多少變種,見一個打一個,持之以恆、永不懈怠,必能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新聞多看點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典型案例

警惕五一違規吃喝奢靡之風

4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山東、廣東、黑龍江、浙江、湖南等地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3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包括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勇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問題,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原副科職幹部、一級檢察官何凱翔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浙江省工藝美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杭州某飯店違規舉辦團拜聚餐問題。

自今年1月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103起,其中違規吃喝問題20起。通報案例表明,違規吃喝問題具有頑固性和反覆性,嚴查享樂奢靡之風、整治違規吃喝問題絲毫不能鬆懈。五一端午期間,要繼續保持高度警惕,強化監督檢查,對違規吃喝奢靡之風扭住不放、嚴肅查處,釋放堅決從嚴、持續從嚴、一嚴到底的明確信號。

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糧食收儲公司原經理、黨總支副書記高明華,黨總支原書記許路生等人,4年多的時間裡在多家飯店吃喝545次,餐費金額高達77.62萬元。“平均一週要吃喝2到3次,基本都是所謂的‘公務接待’。”參與辦理該案的富陽區紀委監委幹部何小青記憶深刻。

據估算,該公司每年的業務招待費高達40多萬元。為掩人耳目,高明華、許路生等人以經班子集體研究為名,授意財務人員以虛假列支等方式,將超標準公務接待的餐費以糧食運費、材料費等形式報銷。2014年至2018年,高明華等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虛假列支等方式違規套取資金用於列支日常購買的菸酒、土特產及餐費等,累計達137.16萬元。

統計發現,在通報的典型案例中,違規吃喝與其他違紀行為交織的超過60%;涉案人員受到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重處分或移送司法機關的7起,佔35%。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勇不僅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款購買高檔菸酒用於公務接待,還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犯罪。

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違規吃喝享樂奢靡老問題的病灶未倒、病根仍在。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糾治“四風”一刻都不能放鬆,必須深化認識、提高警惕,堅持不懈抓節點、強監督、促整改,堅決防止節日期間“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廈門一局長定期組織“喝酒圈”,

不吃公款吃老闆!

葉加河,廈門市思明區科技和信息化局原局長,2012年至2019年因長期頂風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並收受禮品被查處。葉加河借鑑傣族行酒令,組織了一個名為“達國圈”的喝酒圈,圈內是長期和他私交甚密的管理服務對象。通過“達國圈”,葉加河定期組織管理服務對象安排酒局,相關費用幾乎都由管理服務對象買單,是典型的“不吃公款吃老闆”。

最近,中央開始嚴查“隱形變異‘四風’”| 廈門一局長定期組織“喝酒圈”


在酒桌上,葉加河多次違反廉潔紀律,宣傳其妻子代理的葡萄酒,有些管理服務對象看在葉加河的面子上多次買酒,甚至買後再轉送給葉加河。不僅如此,葉加河還經常藉助酒局,向“達國圈”成員要錢要物:家裡的購物卡沒了讓企業送、家屬想要自行車讓企業買、家人想要筆記本電腦讓企業從國外帶、在酒店吃飯打白條讓企業銷單、在畫展看中畫作也讓企業買單。

2020年1月2日,葉加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目前已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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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加河簡歷

葉加河,男,漢族,福建同安人,在職黨校大學學歷,1962年6月出生,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0年2月至1997年8月,在集美師範專科學校工作;1997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廈門市教委(教育局)機關黨總支副書記;2002年11月至2003年10月,任廈門市思明區教育局局長、黨委書記;2003年10月至2012年2月,任思明區委宣傳部副部長;2012年2月至2015年3月,任思明區科技局局長;2015年3月,任思明區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長。2020年1月,葉加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那麼

黨員幹部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

違反了哪些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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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條規定

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第九十二條規定:“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葉加河“不吃公款吃老闆”,吃喝均由管理服務對象買單,其本質是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甚至隱藏權錢交易,不僅損害黨和政府形象,而且破壞“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必須嚴肅處理、堅決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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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出版集團原董事長王永生判了!

2020年4月30日,甘肅省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讀者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讀者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永生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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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被告人王永生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永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擔任甘肅省臨洮縣委副書記(掛職),隴西縣縣長、縣委書記,定西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副市長、常務副市長,甘肅省廣播電視網絡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甘肅省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讀者出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價值1218.26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王永生對價值1547.66萬元的財產無法說明來源,差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被告人王永生作為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在國有企業機房選址時,違反《計算機場地安全要求》和《計算機場地通用規範》的規定,將機房建在緊鄰排洪溝和城市軌道交通線的地下一層;未進行可行性研究、評估論證、聽取專家意見,違反“三重一大”決策程序;收受他人賄賂併購買房產,具有徇私情節;因選址不當造成滲漏水事故,產生維修改造費用56.01萬元,被告人王永生的行為構成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造成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鑑於被告人王永生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當庭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全部追繳,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警惕“舌尖上的腐敗”!

五一、端午期間,

注意不要違規吃喝!

白鷺洲知政(hxdbxw)綜合學習小組、廈門廣電、鷺島清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甘肅嘉峪關市中院、福建省紀委監委網站、中國紀檢監察報、人民日報、人民論壇網等

編輯 張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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