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和周揚青分手的事大家差不多已經都清楚了。
周揚青一篇長文,將羅志祥“錘”得體無完膚,而羅志祥也沒有辯解,直接大方承認錯誤,將所有的指責全盤收下。
但是在眾人紛紛斥責羅志祥是“渣男”的時候,也有一些不一樣的觀點映入眼簾。
比如羅志祥的母親發聲,認為周揚青不該把這件事抖出來,毀了羅志祥的前途。
比如“吃瓜”路人表示,周揚青此舉不地道,感情的事要好聚好散,不要弄的這麼難看。
“好聚好散”這個詞本身沒錯,但卻不應該出現在羅志祥和周揚青的情感評判上,因為周揚青的目的並不是單純的洩憤,而是為了警醒別人,不要如自己一樣消耗青春在一個不值得的人身上。
其實,即便是洩憤又如何,感情中受害的一方難道只能忍氣吞聲嗎?
俗話說:以德報怨,何以報德。感情雖是私人的事,卻不該只侷限於私人,畢竟這個世界上,沒有比情感受傷,再難以平復的事。
01 被背叛的感情,本就不是“好聚好散”
在談戀愛的時候,我就經常跟我男朋友說一句話:“如果不愛我了,就提分手,我一定會同意。”
兩個人因為感情聚在一起,又因為沒有感情而分開,這才叫好聚好散。
而不是一邊海誓山盟好聽的話說盡,另一邊朝三暮四,做盡了背叛感情的事,然後還心存僥倖的希望一切安然無恙。
兩年前,我的朋友也嚐盡了感情的苦。
她與周揚青一樣,消耗了8年時光,才看清枕邊人的模樣。
但她沒有選擇報復,她忍氣吞聲離開男友,安靜的迴歸屬於自己的生活,但是她卻得了抑鬱症,幾度尋短見被救了回來。
如今再見她,早已沒有往昔的靈氣逼人,取而代之的是倦怠的神色,比實際年齡老上十歲的滄桑感。
果然,好的感情養人,壞的感情傷人。
私以為,背叛感情的人就應該接受懲罰,無論是求助於法律還是利用道德輿論,都是受害者的一種選擇。
過去,我經常告訴朋友,感情的事要私了,不要弄得人盡皆知。
但是這樣的後果很顯然,那些對感情不忠誠人可以過得很不錯,而對感情忠貞不二的人,則會受盡折磨,有些甚至連下一段感情都不敢開始,就這樣虛度最美好的年華。
02 “別伸手,伸手必被捉”
有句老話叫做“別伸手,伸手必被捉”,這句話在感情上也很應景。
背叛感情的人,其實早就做好的一切大白於天下的準備,任何在情感上犯錯的人,都預料過後果。
近年來,總有一些婚姻類的爽劇霸屏,無論是去年火爆的美劇《致命女人》還是今年刷屏的《夫妻的世界》,甚至在抖音經久不衰的《回家的誘惑》的片段,都側重於“女人復仇”系列。
這是爽劇嗎?是的。
但與其說觀眾爽的是大女主復仇成功,不如說是爽“渣男”萬劫不復。
婚姻裡的背叛,真的不可容忍。
我有一位讀者跟我說,早就該懂得背叛只有零次和無數次,在丈夫第一次犯錯時,她就應該選擇離開。
如今,她為何後悔了呢?
答案很簡單,第一次發現丈夫不忠時,他們才結婚兩年,沒有孩子,無牽無絆。
第二次發現,是在孕期,不捨得打掉,只好將錯就錯。
第三次發現,是在孩子兩歲時,她想了想離婚,忽然發現自己竟然沒有勇氣獨自生活,只能痛苦地選擇隱忍。
而丈夫呢?從第一次被發現使痛哭流涕地認錯,到第二次、第三次的無所畏懼,無不在囂張地挑戰妻子的底線:“我就賭你不敢離婚,怎麼樣?”
所以,面對這樣的人,真的無法做到“好聚好散”,因為他不配。
可因為女人心軟,亦或是其他原因,也沒有選擇反擊,只能躲在自己塑造的“幻想屋”內,告訴自己終究有一天丈夫會回來,而丈夫只要能回來,就很好。
03 忠誠,需要被審判
“男人只要回家,就很好”,這句話熟悉嗎?
曾經佟麗婭在採訪中說過一模一樣的話,那時記者問她,怎麼看待背叛婚姻的男人,她說:“男人只要能回家就好。”
其實近年來,我們能發現大眾輿論對背叛感情的人越來越難以容忍,一是因為感情的背叛者確實在道德層面有瑕疵,二是因為大家能夠充分共情在感情中處於弱勢的人。
所以,有些事不是私事,鬧得眾人皆知也不是居心叵測,而是做錯事的人該受的懲罰。
忠誠需要對比,更需要審判。
否則,你怎麼才能知道你愛人的人,究竟是人還是人渣?
通過羅志祥和周揚青的新聞,我能看到大部分的人還是站在周揚青這一邊的,因為大家都不希望這類事發生在自己身上。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別輕易饒過背叛感情的人,也算是給別人做了警示。
周揚青曾說,她曝光這一切,是替別的女生排雷,別再讓另一個無辜者,投入另一個九年。
而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忠誠是感情的通行證,是需要被考驗、被審視、被審判的,對待不忠誠的人,除了早日放手,剩下就是將他/她曝光出來,免於別人受傷害。
今日話題:你認為什麼樣的感情不需要“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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