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固原:“偷轉”朋友微信存款2萬元,構成盜竊獲刑

微信零錢及其綁定的銀行卡的資金具有支付、消費、轉賬等功能,近年來,隨著微信使用的普及,針對微信資金的犯罪行為越來越多,秘密竊取微信資金的行為達到較大數額以上,便構成盜竊罪。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對一起私自對他人微信資金轉賬的犯罪行為,以盜竊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3000元。

寧夏固原:“偷轉”朋友微信存款2萬元,構成盜竊獲刑

楊某和馬某是朋友關係,在此前交往中,楊某以認“乾親”為由向馬某進行微信轉賬,馬某在向楊某退還該筆轉賬時,因密碼簡單被在一旁的楊某記在心裡。2018年2月28日晚,楊某邀請馬某及其他幾位朋友一起飲酒後到賓館休息,天快亮時,楊某乘馬某熟睡之際,拿起馬某放在床頭的手機,利用此前知曉的密碼,偷偷將馬某微信綁定的銀行卡內資金2萬元轉入自己微信,然後將轉賬記錄、銀行短信全部刪除,得款後全部揮霍。破案後,楊某親屬向馬某退賠損失2萬元。

寧夏固原:“偷轉”朋友微信存款2萬元,構成盜竊獲刑

法院審理後認為,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盜竊罪。此案在審理過程中,楊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賠了被盜現金,在審查起訴階段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法庭審理中認罪誠懇,悔罪深刻,故對其做出從輕從寬處理的結果。宣判後,楊某服判息訴,判決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來源:固原中院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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