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承德普法江蘇:首部地方生態環境監測法規實施《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5月1日起施行。明確規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篡改、偽造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或者出具虛假監測報告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 分享到: 關鍵字: 日起 首部 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