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0)


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0)

1、城鎮建設用地的規劃佈局修改

在規劃期限不變、市域城鎮建設用地規模不變的前提下,對市域的用地規劃佈局進行修改。

共計1011公頃原規劃的建設用地調整為規劃非建設用地。其中,包括錦豐鎮沿江工業用地4.4公頃;樂餘鎮沿江工業用地、物流用地178.0公頃;疏港高速以東、楊新公路以西、北環路以北的工業用地、物流用地347.0公頃;二幹河以西、沿江高速以北的工業用地160.6公頃;南苑路以北、錫通高速以東、老204國道以西、金橋路以南調的綠地16.0公頃;金谷路以西、新涇路以南的居住用地216.0公頃;青龍路以東、金橋路以南、南苑路以北、通蘇嘉城際以西的工業用地89.0公頃。

共計1011公頃原規劃的非建設用地調整為規劃建設用地。其中,包括在章卿路以東、朝東圩港以西、新樂路以南增加工業用地320.0公頃;在興南路以北、楊新公路以東、港城大道以西增加工業用地176.0公頃;在雙山島旅遊度假區增加商業用地100.0公頃;在鳳凰鎮區張家港河以南增加工業用地95.0公頃;在鳳凰山以東增加商業用地3.0公頃;在張楊公路以北、雙鹿路以東增加工業用地99.0公頃;在雙鹿路以東、西環路以西、南苑路以南、新涇路以北黃泗浦生態文化園內增加公園綠地5.0公頃;在塘橋鎮晨豐公路南側增加工業用地4.0公頃;在塘橋鎮妙橋辦事處永進路以南、吹鼓路以西、兄華路以北、奚浦塘以東增加工業、居住等用地209.0公頃。

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0)

圖1 修改後的市域用地規劃圖

2、公共服務設施修改

(1)文化設施

調整現行總規文化設施4處(不包含居住區級文化設施),均為位置調整,其中2處規模調減,1處規模調增。修改後,文化設施用地面積合計102.81萬平方米,人均0.69平方米。

(2)教育設施

結合用地佈局調整對小學、初中、高中位置進行調整,不涉及學校數量變化。其中調整小學5處、初中4處、高中2處。本次修改教育設施規模滿足江蘇教育制度改革需求,不影響周邊居住片區的教育需求。

(3)體育設施

調整現行總規體育設施3處,均為位置調整,其中兩處規模調減。修改後,體育設施用地面積合計80.93萬平方米,人均0.55平方米。

(4)醫療衛生設施

規劃調整現行總規醫療衛生設施1處(不包含社區衛生院),為位置調整,且規模調增。修改後,醫療衛生設施用地面積合計97.45萬平方米,人均0.66平方米。

(5)社會福利設施

調整社會福利設施位置2處。修改後,社會福利設施用地25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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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修改後中心城區綠地佈局規劃圖

3、綠地修改

在不改變現行總規“一核、七園、十帶”的綠地系統結構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中心城區綠地佈局,提高城市環境品質,共計調增96.99公頃,共計4處;調減綠地41.95公頃,共計5處。修改後,規劃綠地與廣場面積2798.79,占城市建設用地比例為19.03%,人均綠地與廣場面積18.91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2.97平方米。

4、道路交通修改

(1)市域交通

優化蘇南沿江鐵路線型並保留張家港樞紐站取消張家港北站和金港站,調整金港貨運鐵路支線功能為客貨運支線;落實張皋過江通道、張靖過江通道和蘇通第二過江通道選址線位;調整規劃通用機場位置和用地規模。在原規劃“六橫八縱”的市域主幹路網中新增東渡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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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修改後市域綜合交通規劃圖

(2)城市道路

結合交通需求分析和道路現狀建設情況,針對中心城區快速路和主幹路進行修改,道路交通的優化策略分為三類:一是結合現狀道路及沿線用地實際開發情況,調整道路線型,主要包括西二環、港城大道、一干河東路、雙鹿路、青龍路、晨豐公路、新涇路、徐灣路、塘橋西環路、華芳路和華芳南路;二是結合交通需求分析,調整道路紅線寬度,優化道路斷面,主要包括新涇路和塘橋人民路;三是根據交通需求分析,新增的快速路和主、次幹路,包括東渡大道和金谷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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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修改後中心城區道路系統規劃圖

5、公用設施修改

本次修改涉及到中心城區燃氣工程、汙水工程、消防工程及供電工程四大類基礎設施,具體調整以下4處:調整泗港門站位置;保留塘橋工業廢水處理廠;取消高新區1號消防站;新增220千伏張家港AT牽引變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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