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至2020年實現縣內醫保DRG付費

經過6個月的群策群力,精心試點,東至縣今年DRG付費的關鍵數據項目病案首頁數據的質控、結算數據的比對、異常情況的核查等工作已全部完成並整理完畢,從2020年元月份起,東至縣對縣內醫療機構按DRG方式進行“實際付費”,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從DRG付費結算數據及指標來看,DRG付費試點工作的成效明顯:一是DRG付費約束作用逐步顯效,1-3月東至縣內18家試點醫院DRG付費支付金額比原項目付費報銷金額減少支出佔比近6%。通過DRG付費替代按項目事後補償的方式,讓醫院失去了定價和收費的自主權,促使醫院的收入方式發生根本改變。同時參保患者在確定病情和診療方法的同時知曉費用標準,杜絕了醫療機構增加收費的可能,從而提高了醫保實際補償比,減少患者經濟負擔,讓參保居民從醫保支付改革中受益。二是醫院成本管控意識逐步形成,醫療行為得到主動規範,住院患者不必要的費用支出有所減少,試點醫院平均住院日、次均住院費用與上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趨勢,基金使用效率明顯提高。三是病案首頁數據的上報和關鍵指標質控較試點前上傳的時效性和編寫的準確性明顯提高,試點醫院內部醫療管理制定逐步完善,病案質量、服務質量、醫務人員參與度明顯提升。

DRG付費改革的目標是實現“價值醫療”,賦能“價值與控費提升”雙驅動。通過DRG付費,促使醫院建立以病組臨床路徑為核心的診療規範體系,既解決過度醫療問題,也避免醫療不足問題;通過DRG付費,讓醫院經營思路從外延做量走向內部管理出效益,促使醫院樹立成本管控意識,以疾病為導向,縮短平均住院天數,控制藥品、耗材的不合理使用;通過DRG付費,倒逼醫院建立與DRG支付方式匹配的內部績效考核機制,讓醫院績效分配走向“優勞優得”,形成醫務人員著力提高醫技水平的導向。能夠最終真正形成參保人群得實惠、醫保基金可持續、醫院綜合實力有提升三方共贏的局面。

東至2020年實現縣內醫保DRG付費

來源:東至縣人民政府發佈

編輯:陸琴

審稿:陶霞 監製: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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