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交警直屬大隊——小夥無證欲“假冒” 幹警慧眼識“李鬼”

5月2日13:50左右,長春交警直屬大隊民警王朝旭巡邏經過人民廣場西安大路口,發現車牌號為皖H53***的小型眾泰牌SUV形跡可疑,用喊話器示意其靠邊停車,然而該車並未停車,而是加速向前行駛。最終在民安路浙商賓館門前,民警將其攔停。在對該駕駛員進行詢問時,該車駕駛員稱車內音樂聲音大,同時又在和副駕駛聊天,所以並未聽見喊話器示意其靠邊停車。就在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駕駛員的異常引起了民警的懷疑。起初駕駛員稱駕駛證和身份證都忘記攜帶,身份證號碼記不住,讓其家人用微信發過來,隨後收到一條微信名為“春”,微信號為“ye***”發來的文字編輯的身份證號,名為葉*春,民警懷疑此身份證號和駕駛員不符,便繼續詢問,然而此駕駛員謊稱其就是葉*春,民警當即問給他發微信的人叫葉什麼春,此人支吾說不出,隨後民警查看二人聊天記錄,微信名“春”發給其一條語音,內容是“你要我身份證號幹什麼”,謊言不攻自破,也證實了民警的懷疑:此人不是葉*春。隨後民警將其帶至重慶路派出所核查其身份信息。經核查,此駕駛員名叫葉敏*,身份證號34082219930310****,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機動車進行暫扣,對該駕駛員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兩千元,並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長春交警直屬大隊——小夥無證欲“假冒”  幹警慧眼識“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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