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微信賬戶”被凍 被執行人13天內主動履行

婁底新聞網訊(通訊員 嚴彩霞)2020年4月22日上午,一女子行色匆匆地來到婁星區人民法院,表示借了她妹妹的卡來交罰金,請求法院立即解除對其微信賬戶的查封。

據瞭解,吳某某因犯罪被婁星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判決生效後,吳某某向法院繳納了二萬元罰金,但直到刑滿釋放後均未繳納剩餘的罰金,後該案移送執行。

2020年4月9日,該案立案執行。執行幹警接手案件後,第一時間在線上發起了對被執行人吳某某財產的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吳某某名下僅有銀行存款2000餘元,其開通了微信支付功能,執行幹警遂將其銀行賬戶和微信賬戶全部予以凍結。

22日上午,吳某某來到法院,表示自從微信凍結後,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出門買東西很不方便,所以借錢也要把罰金繳納了。

如今,人們出門帶上手機,不管是乘車,還是購物,都習慣掃一掃。執行幹警正是以此為契機,尋找突破口,讓被執行人主動找上門,在短短13天內成功順利將案件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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