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弟弟“撈出”,找同村人商量 對方趁機“撈錢”,不斷進行詐騙-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記者 申利超 通訊員 蘇毓亮

近日,記者從高新派出所瞭解到一件事:因弟弟被刑拘,一名男子輕信他人能從看守所“撈人”的謊言,結果被騙1萬餘元。

11月12日,高新派出所辛店警務工作站接到市民楚先生報警,稱被一個朋友詐騙了1萬餘元,希望警方幫忙追回被騙的錢。

今年10月初,楚先生的弟弟因一起案件被偃師警方刑事拘留。楚先生十分著急,找到同村的呂某某商量,想把弟弟“撈出來”。呂某某見有利可圖,便謊稱自己可以找人幫忙。之後,呂某某便以找人打聽事情、請人吃飯等為由,向楚先生索要了5000餘元。

10月20日,呂某某稱關係已疏通好,當天就可以為楚先生的弟弟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但晚上需要請“領導”吃飯,楚先生隨即給呂某某轉了4000元。10月21日中午,呂某某約楚先生到偃師市看守所,謊稱接楚先生的弟弟回家,但是從中午一直等到深夜,他們也沒有見到楚先生的弟弟。面對楚先生的追問,呂某某稱“領導”走不開。

10月27日,楚先生收到偃師市公安局對其弟弟的逮捕通知書,楚先生立即聯繫呂某某。對方故技重演,騙走楚先生1000元。10月30日,呂某某因個人信用卡到期,給楚先生打電話,稱自己之前用信用卡刷錢給楚先生的弟弟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現在需要還信用卡,楚先生給呂某某轉了7000元。之後,呂某某在楚先生的追問下,歸還了4000元。隨後,呂某某製造各種假象,證明自己正在積極幫楚先生找人,甚至給楚先生髮了與所謂“領導”的聊天記錄。

11月10日上午,呂某某聯繫楚先生,稱可以去接他弟弟,但到了下午又稱“領導”有事。見呂某某如此不靠譜,楚先生便找了律師諮詢,這才意識到被騙了。他立即找呂某某要錢,但呂某某在微信上轉給他2000元后便玩起了失蹤。

“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被害人不知道辦案程序、吹噓有所謂‘關係’的詐騙案件。”弄清楚先生的被騙過程後,辛店警務工作站立即組織警力進行走訪摸排、固定證據,於11月13日將呂某某抓獲。

在證據面前,呂某某承認壓根不認識所謂的“領導”。他平時沒有正經工作,手頭比較緊,看到楚先生比較心急,便想趁機“弄些錢花花”,遂用自己另外一個微信號給自己發信息,偽造與所謂“領導”的聊天記錄,騙取楚先生的錢財。

目前,呂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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