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在市中心區開展“殭屍車”清理專項行動

為進一步淨化城市環境,充分利用公共停車資源,自5月1日起至5月底,我市在市中心區開展“殭屍車”清理專項行動,對停在公共區域的報廢車輛進行集中清理。


  據介紹,此次“殭屍車”清理專項行動清理範圍為:市中心區道路路內路側、各類停車場、市場、商場、居民小區等公共區域。清理方式為:對長期佔用公共停車資源停放的“殭屍車”進行集中清理;對長期停放在私人車位上的報廢車輛,通過宣傳、勸導等方式發動車輛所有人依法報廢處理。

  宣傳摸排階段(即日起至5月7日),向社會發布聯合公告,廣泛宣傳“殭屍車”的危害和開展清理專項行動意義,公佈清理範圍、清理方式,車輛所有人自行處置期限等。對近5年來市中心區報廢車輛進行綜合分析,全方位排查“殭屍車”,建立清理臺賬。進一步核查“殭屍車”信息,對車輛所有人信息明確且能夠及時聯繫上的,告知車輛所有人自行拖移,依法處理;對無法找到車輛所有人的,詳細登記“殭屍車”停放位置、車輛號牌等信息。

  集中清理階段(5月8日至5月24日)。經溝通仍未拖移和無法找到車輛所有人的,對市政道路內的“殭屍車”由公安交管部門集中清理拖移。對市政道路兩側的,由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各區政府(管委會)配合,在車身張貼《‘殭屍車’限期清理告知單》(以下簡稱“告知單”),告知車輛所有人在7日內自行拖移,依法報廢處理。超期仍未拖移的,將強制清理。

  對背街小巷(非市政道路)、居民小區、停車場、市場、商場等公共部位,按照《唐山市物業管理條例》等規定,組織社區、物業管理人員在車身張貼告知單。超期仍未移車的集中清理。

  鞏固提升階段(5月25日至5月31日),由市公安局牽頭組織市直有關部門對清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發現問題,督辦整改,確保全部清理到位。

  由公安交管部門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對集中清理車輛手續進行審核。屬於拼裝、報廢車的,按照《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依法予以報廢;對於車輛涉嫌走私、盜搶、贓物或其他違法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立案查處;對於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對無法查明車輛所有人且無涉案嫌疑的,按照《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處理。

  對於居民小區內清拖的車輛,車輛所有人要求自行處置且無涉案嫌疑的,由車輛所有人做出不佔用公共資源停放的《個人承諾書》後可將車輛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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