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牽頭出臺《山西省政法機關關於涉醫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快處工作辦法》


為貫徹省委書記樓陽生關於“高度重視對醫務人員的保護關心愛護,護佑全體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重要指示和要求,近日,省委政法委會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印發了《山西省政法機關涉醫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快處工作辦法》,併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政法機關應依法快速懲處涉醫違法犯罪,有力保障醫務人員人身財產安全,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形成保護關愛醫護人員的濃厚氛圍。


該辦法規定了對於在醫療機構內毆打醫務人員,故意傷害或殺害醫務人員,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故意損毀、佔用、哄搶醫療衛生機構財物等七類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建立快偵、快捕、快訴、快審、快判辦案機制,予以依法從嚴從速辦理。


並明確:

一要從嚴。對於暴力傷醫行為,凡是達到刑事立案條件的,一律予以立案偵查,採取強制措施,無法定特殊情況慎用非羈押性強制措施,並在定罪量刑時依法從重處罰。

二要從快。對醫療機構報警求助,公安機關應當第一時間出警堅決依法處置;對涉嫌犯罪案件,檢察機關應當及時派員提前介入;人民法院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從速審結。同時還對公安機關立案審查、拘留、移送檢察機關的時限,檢察機關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的時限以及人民法院立案審查、審判的時限作了進一步明確。

三要注重“三個效果”統一。準確區分違法與犯罪的界限,妥善做好違法犯罪案件當事人及其親屬、被害人及其親屬的疏導化解工作,加強正面宣傳和輿情引導,適時向社會公開發布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執法司法的警示震懾教育引導功能,營造尊醫重衛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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