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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審判的依據是法律,法規,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參照規章。因此,中院的解釋不能做為審判依據!
意定諾亞方舟
勞動爭議一般與薪資有關,規範性文件是否岀臺並不影響勞動仲裁和法院判決。國家刑法大綱早已經有規範性的文件。地方法律法規首先應該是在國家憲法的基礎上衍生的,不能脫離國家憲法的精神。
只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存在事實僱傭關係,員工就可以依法獲得相應的工資報酬。支付刑式必須是現金或移動支付,如果要進行實物或代金券或股權置換代替工資的,必須要徵得員工本人的同意。